«

企业不能依赖政府担保逃避还款责任-和县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和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皖0523民初69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5月26日,马鞍山佳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和县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145万元,期限12个月,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同日,佳某公司与和县某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兴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由某兴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安徽和县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某兴担保公司和佳某公司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约定开发区管委会承担50%的反担保责任,承诺在某兴担保公司代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2020年5月29日,银行向佳某公司发放了145万元贷款。佳某公司经营不善,未能按期归还借款,仅支付利息至2021年5月20日。

2021年7月15日,银行要求某兴担保公司代偿80%的本息,共计1,171,617.34元。某兴担保公司代偿后,申请和县财政局从开发区管委会待结算资金中扣划50%即585,808.67元。

开发区管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佳某公司返还代偿款及利息。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佳某公司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代偿款585,808.67元及利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企业常有的误区:以为有了政府担保就可以不还贷款。但法院判决明确告诉我们:政府担保不是"免还券",企业仍是第一还款责任人!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这样想:"政府都给我担保了,我还不了钱政府会兜底,反正不用我操心。"但这个案例狠狠打醒了这种幻想。当企业经营不善、还不上贷款时,政府作为担保方代偿后,会立即拿起法律武器向企业追讨,而且连本带利一分不少,还要额外承担诉讼费。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1. "政府担保"不等于"政府买单"
    本案中,开发区管委会只是反担保人,不是最终责任人。一旦某兴担保公司代偿,管委会马上就能向佳某公司追偿。企业千万别把"政府支持政策"理解为"政府替我还钱",这完全是两码事!政府担保只是帮助企业获得贷款的"桥梁",过桥后企业还得自己走路。

  2. 逾期还款代价远超想象
    佳某公司原本只借了145万元,结果因为还不上,不仅本金要还,还要支付代偿款利息、诉讼费,甚至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计算一下:58万代偿款按3.85%年息计算,一年光利息就2万多,拖延时间越长损失越大。更严重的是,企业信用受损后,以后再想贷款就难上加难。

  3. 合同条款暗藏"追债机关"
    看看《信用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反担保人代偿后,有权追偿"代偿金额+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还本金,还要额外支付一大笔费用。很多老板签合同时根本不看这些"小字",结果吃了大亏。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本案中的佳某公司就是栽在"想当然"上——以为政府担保就万事大吉,结果不仅丢了政府信任,还背上了58万多的债务。记住:担保是帮你渡河的船,但上岸后船不会背你走,路还得自己走!

企业经营如逆水行舟,法律风险防范就是您的救生衣。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中小企业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深知企业痛点,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为企业经营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