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证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直接抵消货款-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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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522民初59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含山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农资产品,被告童某因从事农业生产需要向原告购买农资产品,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6日,因被告未支付货款,双方于2023年7月28日签订一份《延期还款及清款计划申请》,确认被告欠款28932元,被告承诺在2023年10月20日前付清,逾期则以欠款金额为基数从2023年10月21日起按月息6‰计算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另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8月19日,购买农资产品79050元。原告的客户欠条均注明被告于2023年11月20日前清偿完毕,逾期未还按月息6‰支付利息。被告于2023年12月14日支付20000元,2023年12月29日支付79500元。对剩余款项,被告以因原告的农药导致其水稻减产,原告工作人员同意按100000元支付(现仅欠500元),无需支付剩余款项为由便未再给付。
法院判决:童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含山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482元及利息(以848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计算,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140元,但驳回了原告关于保全担保费的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陷阱",特别是对做赊销业务的企业来说,非常值得警惕。
关键问题出在哪里?
童某辩称因原告的农药导致水稻减产,双方已口头约定剩余8482元不用支付。但法院认为他没有证据证明这一说法,所以不支持他的主张。换句话说,"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的口头承诺在法庭上等于没说。
很多企业老板都有这样的经历:客户说"这次钱先欠着,下个月一起付",或者"这批货有点小问题,尾款就算了"。如果只是口头说说,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往往吃哑巴亏。
企业应当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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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必须"白纸黑字"
案例中双方对延期还款有书面约定,这部分法院就支持了。但对"农药导致减产"的口头说法,因为没有证据,法院无法采信。建议:- 任何价格调整、延期付款、质量问题处理等重要约定,务必签订书面协议
- 即使是微信聊天确认,也要明确记录关键内容(如"经双方协商,因XX问题,同意减免货款XXX元")
- 电子证据要及时保存并公证,避免手机丢失或聊天记录被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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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要"先处理,后结算"
童某认为农药有问题,但没有在收货时提出异议,也没有要求第三方检测,而是直接拒绝付款。正确做法是:- 收到货物后及时验收,发现问题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 保留问题产品样本,必要时请专业机构鉴定
- 千万不要擅自使用可能有问题的产品(案例中童某已使用农药导致水稻减产,很难证明因果关系)
- 质量问题应单独处理,不能简单"抵账",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既拿不到赔偿,又要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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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业务要有"防护网"
农资行业普遍存在赊销,但不能只靠"人情":- 每笔交易都要有规范的欠条或销售合同,明确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
- 像案例中约定"月息6‰"的逾期利息就很聪明,既符合法律规定(不高于LPR4倍),又能督促付款
- 定期对账,让客户签字确认欠款金额,避免时间久了账目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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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口头承诺要谨慎管理
童某声称"原告工作人员同意减免货款",但公司不认可。这提醒企业:- 明确员工授权范围,普通销售人员无权减免大额货款
- 建立内部审批制度,任何价格或付款方式变更需书面确认
- 对外承诺必须加盖公章或有明确授权,避免"员工个人承诺"带来风险
记住这个简单原则: 交易过程中,能写下来的就不要只说;能保留证据的就不要随手扔掉。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证明"。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纠纷——不是企业没有道理,而是没有证据。征和律师事务所特别推出企业法律风险体检服务,可以帮您梳理交易流程中的漏洞,用极高的性价比预防90%以上的常见纠纷。我们甚至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顾问的价值。毕竟,花小钱防大风险,总比事后花大钱打官司更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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