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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不当致人受伤需担责——广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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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18民终114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某德供电公司在黄某经营的农田旁边架设了一台变压器,并在变压器与乡村道路之间挖了一条排水沟。后来,在乡村道路与变压器下方地基之间架设了一根木头,该木头具体是谁放置,黄某和某德供电公司均否认,现无法查清。2020年5月21日,黄某准备到自己的农田干活,途经该路段,脚踩木头准备通过时,木头突然断裂,导致黄某脚部受伤。黄某受伤后到医院检查治疗,支付医疗费942元。经鉴定,黄某左足受伤构成十级伤残,需休息120天、营养60天、护理60天。
在变压器建成前,黄某去农田只需轻松跨过一条窄窄的自然排水沟;但变压器建成后,某德供电公司把原来的排水沟拓宽挖深,导致黄某无法轻松跨越,必须借助木头通过。
法院判决:一审某德供电公司赔偿黄某38171元(占总损失70%),黄某自行承担30%责任;二审驳回某德供电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施工时不能只顾自己方便,还得管好“身后事”。某德供电公司架变压器时拓宽了排水沟,结果把原本好跨的水沟变成“危险区”,却没修安全通道或设警示牌。虽然木头不是他们放的,但法院认为:企业改变了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就得负责到底。黄某踩断木头受伤,表面上看是“自己不小心”,但根源是供电公司施工后没做好善后——这就好比你在小区挖坑修管道,填平前不拉警戒线,邻居掉进去,你不能说“坑又不是我挖的”就甩手不管。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敲响了三记警钟:

  1. 施工前先想“会不会添麻烦”:架变压器、修管道这类工程,别只盯着图纸干。如果施工后让人绕路、难通行(比如水沟变宽、路面变窄),必须提前评估风险。像本案中,供电公司拓宽水沟前没考虑农民下田的路,直接埋下祸根。
  2. 完工后要“扫尾到位”:施工结束≠责任结束!必须把周边环境恢复安全:该修水泥桥的修桥,该设警示牌的设牌。本案中,供电公司放任木头“临时通行”,既不加固也不提醒,等于把风险甩给路人。记住:安全隐患不解决,出事就得赔钱
  3. 别拿“不是我干的”当挡箭牌:木头是谁放的?法院说“查不清也别争了”,因为企业作为设施所有者,有义务管好周边。类似情况:如果你的工地围挡倒塌砸了车,就算风太大,你也得先赔再追责。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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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人物用“黄某”,企业用“某德供电公司”代称,符合司法文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