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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经营企业需警惕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赔偿责任风险-凤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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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739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9月4日早上6点20分左右,孙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安徽省凤阳县长安街客车西站附近路段,与金某骑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金某受伤(诊断为左桡骨骨折)、电动车乘坐人蔡某受伤,还造成眼镜和电话手表损坏。凤阳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金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4天,花去医疗费18,553.29元。2025年2月17日,金某委托机构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显示他因左桡骨远端骨骺粉碎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需要60天护理和90天营养。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仍是九级伤残。
这辆小型汽车的实际车主是史某,但挂靠在凤阳县安达某公司名下运营。孙某是开车的司机。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的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垫付了9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中国某保险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金某234,413.29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已扣除垫付的9000元),同时驳回了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保险公司“买单”了,但企业作为挂靠单位差点被拉上“被告席”。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司机撞人、保险公司赔钱”的普通事故,却藏着企业容易忽略的大风险!关键点在于:凤阳县安达某公司作为车辆挂靠单位,虽然辩称“保险赔够就行,我们不担责”,但法院仍把它列为被告。一旦保险额度不足(比如伤残更严重或损失更大),企业可能要和实际车主一起“连带赔偿”——也就是兜底赔钱!

为什么企业会“躺枪”?

企业该怎么做?3个简单建议防“踩雷”:

  1. 严把保险关:别只看“买了保险”,要核实保额是否够高(建议商业险至少300万以上),并检查险种是否包含“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细节。每年续保时,亲自核对保单,别让车主糊弄过去。
  2. 合同写清楚:和实际车主签挂靠协议时,必须白纸黑字写明:“发生事故,车主先用保险赔偿;保险不够的部分,由车主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约定车主需定期提交车辆安检记录,否则公司有权终止挂靠。
  3. 定期查车况:每季度抽查挂靠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对老旧车、高风险车(如长途货车)重点盯防。花小钱做安全检查,远比事后赔几十万划算!

记住:交通事故不是“司机个人的事”,企业作为挂靠主体,管理松懈就等于给风险开绿灯。提前一步堵住漏洞,才能避免“替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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