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签单公司不担责,企业采购必须留证据-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803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原告金某与刘某沟通,向刘某供水电、地暖材料。2025年5月19日、6月4日、7月9日,金某妻子通过微信多次与刘某核对账目,7月9日确认欠款“14430+6511=20941”。刘某在微信中回复:“准备好你们的送货清单,然后得去一趟法院”“直接起诉公司现在没人对钱”“这是公司的债务不是我个人的”“金额没问题”。
法院判决刘某个人支付金某货款2094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94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5%从2025年9月23日起算至付清为止),同时驳回了金某要求长垣某公司、杨某、高某承担付款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员工“口头承诺”≠公司买单,企业必须管住“嘴”和“手”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供应商以为在和公司做生意,结果法院只让员工个人还钱,公司一分钱不用出! 为什么?关键在刘某那句“这是公司的债务不是我个人的”——听起来像在帮公司扛责,但法院根本不买账。原因很简单:金某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交易是代表长垣某公司进行的。比如:
- 没有公司盖章的合同;
- 没有公司授权刘某签单的文件;
- 送货单、对账单全是刘某个人微信确认,公司没盖章也没追认。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了 “隐形炸弹”:
- 员工随口一句话,公司可能“背黑锅”
员工私下承诺“公司会付款”,但只要公司没留书面证据,供应商一告上法庭,公司就能全身而退。结果呢?供应商只能找员工个人要钱(像刘某这样被法院判赔),但公司信誉已经受损——客户会觉得“这公司管理混乱,员工乱签字”。 - 微信聊天≠铁证,口头约定全是坑
刘某在微信里说“金额没问题”,看似认账,但法院认为这只是个人行为。因为微信没注明“代表公司”,也没附上公司采购流程的截图。现实中,90%的类似纠纷都栽在“证据太单薄”上。
企业怎么避坑?3招守住钱袋子
- 采购必须“签书面合同+盖公章”
甭管金额大小,交易前让对方签正式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章也行)。口头说“明天补合同”?坚决不行!像本案中,如果金某有公司盖章的送货单,公司就逃不掉责任。 - 给员工划“权限红线”
明确告诉员工:只有采购部经理等指定人员能签单,其他员工私下承诺一律无效。新员工入职时签《授权声明书》,写清楚“我的微信聊天不代表公司”。 - 所有记录“留痕+备份”
送货时让工地负责人签收单(注明公司名称),对账用企业邮箱或钉钉审批,微信聊天要加一句“此内容需经公司盖章生效”。每月备份交易记录——手机一丢,官司全输!
别等被告上法庭才后悔!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 极高的性价比 帮您堵住合同漏洞:从采购流程设计到员工培训,一套方案让您远离“员工乱签字”风险。更贴心的是,我们支持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体验30天无效果全额退,让法律风险防控真正“零压力”。
小提醒:企业主记住一句话——“没公章的承诺,全是耳边风”。规范一步,省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