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 质量问题不负责 的格式条款无效,企业不能以此规避责任-长葛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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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0民再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24日,被告席某与案外人"李某东"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一份,约定"李某东"将车牌号为豫GH××的福田冷藏车转让给被告席某。2023年4月22日,原告侯某峰与被告席某签订《车辆交易买卖协议》一份,约定有"车辆交易买卖协议兹有席某的一辆福田奥铃车,车牌号为豫GH××…自愿转让给…双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进行交易,侯某峰自2023年5月份开始,每月(2)号之前向卖方支付5152元人民币,直至2024年12月2日…2、从即日起,侯某峰对车辆的责任风险承担一切后果,以后与卖方(原车主)无任何责任纠纷;3、买卖成交后,卖方对售出的车辆的质量问题不再承认任何责任,买方应在购买之前慎重考虑…6、此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任何一方反悔即构成违约…"等内容。
同日,原告与被告某公司签订《车辆加盟合作协议》和《货源保障协议》各一份,约定原告自愿将已购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托管在被告某公司从事货物运输业务,托管期限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并约定"…公司为其提供每月不低于26天货源安排(月均浮动不超过2天),冷藏车4.2米司机满勤出车情况下月收入可达到15000元…侯某峰承诺无条件服从公司调度安排,如因本人不服从公司调度安排的,本人承诺不享受此货源保障所有条款。"
2023年8月31日,原告通过微信方式向被告席某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以车辆存在运输障碍、出卖人非车辆所有人以及货源保障无法兑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再审查明:案涉车辆豫GH××**的行驶证载明箱体车宽为2460mm,席某交付的车辆箱体宽度为2530mm,相差70mm,案涉车辆在席某出售给侯某峰前已经改装过,车辆无法年审,无法上路运营。
判决结果:再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确认侯某峰与席某签订的《车辆交易买卖协议》于2023年8月31日解除;席某需向侯某峰返还购车款55608元并支付利息;侯某峰需向席某返还车辆;但驳回了侯某峰对长葛市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件给我们企业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买卖合同中"质量问题不负责"的格式条款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企业不能以此规避质量责任!
很多人可能认为,只要在合同里写上"质量问题概不负责",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这个案例清楚地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为什么"质量问题不负责"的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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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席某在合同中写的"卖方对售出车辆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就是典型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买家责任的条款,所以被法院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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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关乎合同根本目的:本案中,席某卖的车是改装车,车宽与行驶证不符,导致车辆无法年审、无法上路运营。这意味着侯某峰买这辆车的根本目的——运输赚钱——完全无法实现。《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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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义务不能免除:席某辩称自己已经"尽到了充分的告知及注意义务",但法院认为,改装车本身就无法通过年检,这属于根本性质量问题,不是简单告知就能免责的。
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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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耍小聪明写"质量问题不负责":很多企业为了图省事,在合同里加上这类霸王条款,结果反而惹上更大麻烦。这类条款不仅无效,还可能让企业在诉讼中处于更被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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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交付的货物符合基本质量要求:本案中席某卖的是无法上路的改装车,属于根本性质量问题。企业作为卖方,必须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能够实现基本使用功能。对于特殊商品(如车辆),更要确保能够通过法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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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商品真实情况:如果商品存在特殊状况(如改装、瑕疵等),应当在交易前如实、明确地告知买方,并取得对方书面确认。不能隐瞒重要信息,否则可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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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处理"配套服务"承诺:本案中,席某同时推销了"货源保障"服务,但最终无法兑现。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附带承诺服务(如保底收益、货源保障等),必须确保有能力履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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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不同合同的法律责任:本案中,侯某峰与席某的买卖合同和与某公司的加盟合同是分开的。企业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应当明确各合同主体的责任边界,避免让一个合同的问题牵连到另一个合同。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在起草合同时,不要简单套用网络模板,特别是涉及质量责任的条款,应当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合理设定;
- 对于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特殊状况,应当主动、明确地告知客户,最好有书面确认;
- 如果销售的商品需要满足特定标准(如车辆年检),务必确保商品符合这些标准;
- 不要为了促成交易而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 建议企业建立合同审核机制,重大交易前由专业律师审查合同条款。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不能靠"文字游戏"来规避责任。只有诚信经营、保证质量,才能真正降低法律风险,赢得客户信任。那些想通过"免责条款"来推卸责任的做法,最终只会适得其反,不仅无法免责,还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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