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隐瞒关键信息将拿不到中介费 - 禹州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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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中介公司因小疏忽吃大亏的案例。今天就用一个刚判决的案子,教您如何避免“白忙一场还倒贴钱”的风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中介公司明明促成了交易,却一分钱佣金都没收回来,还倒赔了诉讼费。原因很简单:隐瞒了房子的真相!如果您是房产中介、买卖中介或任何需要居间服务的企业,这篇解读千万别错过。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081民初21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5日,时某通过法拍平台拍到禹州市一处房产,成交价529060元,当时还没办下房产证。2024年12月25日,时某作为卖方,与买方李某、胡某,以及中介方禹州市某甲有限公司签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时某以66万元价格卖房;签合同后,卖方和买方各付中介费6600元;买方向卖方交2万元定金;双方要在30天内办过户手续。
2025年1月7日,中介公司老板赵某用微信告诉李某:“手续没问题,房产证都拿着了”。1月9日,时某才真正拿到房产证。1月15日,李某和时某去办过户时,系统显示房子被“预告”限制,得下午才能办;当天李某才知道这房子是法院拍卖来的(法拍房)。之后双方没再办过户。到2025年4月27日查,房子又显示被“抵押”了。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中介公司禹州市某甲有限公司的所有请求(包括要中介费、继续履行合同等),还让中介公司自己承担65元诉讼费。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教训就一句话:中介公司如果为了快收钱,故意瞒报或谎报房子的关键问题(比如是不是法拍房、有没有抵押),不仅拿不到中介费,还可能倒赔钱!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中介公司就像“红娘”,必须把房子的真实情况说清楚,不能当“忽悠”。本案中,中介公司明知卖方还没房产证,却拍胸脯说“证已到手”;更糟的是,明明知道这是法拍房(可能有产权纠纷),却对买方只字不提。结果买方发现真相后不敢买了,交易黄了——法院认为这全是中介“不诚实”惹的祸,所以中介费一分不给。
对企业(尤其是中介类公司)的实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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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是借口,必须主动查证
别以为客户没问就不用说!房子是不是法拍房、有没有抵押、产权是否干净……这些关键信息,签合同前必须亲自去不动产中心查实,并写进合同。本案中介就栽在“微信随口一说”,结果成了铁证。
行动建议: 给员工配个“房屋信息核查清单”,每单业务必须填满签字,避免口头承诺。 -
“为了成交”最危险,诚信才是真赚钱
有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故意淡化风险(比如“法拍房很安全,别担心”)。但法院认的是证据——本案中介老板的微信语音成了“自爆现场”。记住:客户因隐瞒信息拒付中介费,法院永远站客户这边!
行动建议: 培训员工时强调:“说真话可能少一单,说假话可能丢所有单”。 -
合同不是走过场,细节决定输赢
本案合同里写了“中介要协助办过户”,但中介根本没核实房产状态,导致过户卡壳。法院直接认定:这不算“尽责”。
行动建议: 合同里别写“负责到底”这种空话,改成具体动作(比如“3日内提供产权查询报告”),并保留书面记录。
别等吃亏才后悔!
中介行业竞争激烈,但“快”不等于“好”。一个隐瞒信息的案子,可能让公司赔掉几个月利润。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筑好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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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敏感信息,仅作普法参考;具体业务请以专业法律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