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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缴社保不付补偿金要赔双倍钱-仙桃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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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9004民初5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王某于1996年1月1日与原仙桃市新华印刷厂签订劳动合同,该厂于2003年11月28日改制为仙桃市某新印务有限公司,王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发放工资,并代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2018年8月该公司停止经营,2019年7月以张贴公告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同意解除。该公司未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013年7月起,该公司间断停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2021年3月30日,王某自行向社保机构代缴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19323元。根据王某工资账户明细,其平均月工资为1900.83元。2020年9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8736元及代缴社保费用193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仙桃市某新印务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0413.28元、代缴养老保险费19300元,驳回王某关于医疗保险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劳动纠纷,实则暴露出许多企业日常管理中的"致命伤"。王某最终拿到手的钱,远超公司当初想省下的社保费和补偿金——这就是"省小钱吃大亏"的典型!作为企业,千万别犯以下错误:

1. "协商离职就不用给补偿金"是大误区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同意离职,我就不用给钱了"。错!法律规定:如果是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即使员工同意,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因经营困难停业,通过公告解除合同,法院仍判决按工作年限(16年)支付1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风险提示

2. 代扣社保费却不缴纳=埋雷

公司每月从王某工资里扣了社保个人部分的钱,却从2013年起停缴养老保险。结果王某自己垫钱补缴后,法院判决公司全额返还19300元。这还没完:

3. 企业最常踩的3个"社保坑"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发现中小企业最容易在以下环节"翻车":

4. 给老板的3条保命建议

  1. 社保必须"当月缴、足额缴"

    • 工资发多少,社保基数就按多少申报(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
    • 用银行转账代替现金发工资,留痕可查
  2. 裁员前先算清"三笔账" 项目 计算方式 本案教训
    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公司少算月工资标准(按3046元主张,法院按1900元认定)
    社保欠费 欠缴月份×缴费基数×单位比例 代缴后被全额追偿+可能加收滞纳金
    代通知金 额外1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时) 本案未涉及,但常见风险
  3. 遇到困难别"偷偷操作"
    公司2018年停业,2019年才公告解约,期间社保断缴1年多。正确做法:

    • 立即向员工说明情况,签订分期补缴社保协议
    • 通过工会协商分期支付补偿金方案
    • 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裁员计划

最后划重点:社保费和补偿金是企业经营的"必要成本",不是"可省开支"。本案中公司想省1.9万社保费,结果赔了近5万元;如果王某主张医疗保险损失(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赔偿额还会更高。依法用工不是"增加成本",而是避免企业一夜回到解放前的唯一安全路径。

附:自查清单
□ 工资条是否列明社保个人扣款金额?
□ 银行流水能否对应社保缴费记录?
□ 离职员工是否全部签收《经济补偿确认书》?
每季度核对一次,比事后赔钱划算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