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社保不付补偿金要赔双倍钱-仙桃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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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9004民初5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王某于1996年1月1日与原仙桃市新华印刷厂签订劳动合同,该厂于2003年11月28日改制为仙桃市某新印务有限公司,王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发放工资,并代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2018年8月该公司停止经营,2019年7月以张贴公告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同意解除。该公司未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013年7月起,该公司间断停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2021年3月30日,王某自行向社保机构代缴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19323元。根据王某工资账户明细,其平均月工资为1900.83元。2020年9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8736元及代缴社保费用193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仙桃市某新印务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0413.28元、代缴养老保险费19300元,驳回王某关于医疗保险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劳动纠纷,实则暴露出许多企业日常管理中的"致命伤"。王某最终拿到手的钱,远超公司当初想省下的社保费和补偿金——这就是"省小钱吃大亏"的典型!作为企业,千万别犯以下错误:
1. "协商离职就不用给补偿金"是大误区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同意离职,我就不用给钱了"。错!法律规定:如果是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即使员工同意,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因经营困难停业,通过公告解除合同,法院仍判决按工作年限(16年)支付1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风险提示:
- 员工离职时,务必分清是谁先提出的解除意向
- 企业主动提出的,必须准备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1个月工资)
- 别用"口头协商"糊弄,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并写明代偿金额
2. 代扣社保费却不缴纳=埋雷
公司每月从王某工资里扣了社保个人部分的钱,却从2013年起停缴养老保险。结果王某自己垫钱补缴后,法院判决公司全额返还19300元。这还没完:
- 公司省下的社保费=王某实际代缴金额
- 但公司额外赔了1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3万多元)
- 还可能面临社保部门的罚款(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风险提示: - 代扣员工社保个人部分后,必须当月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 经营困难时,可与员工协商暂停代扣(需书面同意),而不是扣了钱不交
- 保留所有缴费凭证,至少保存2年备查
3. 企业最常踩的3个"社保坑"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发现中小企业最容易在以下环节"翻车":
- 现金发工资逃社保:用现金发部分工资,少报缴费基数。一旦员工投诉,企业要补缴+滞纳金+可能被罚款
- 试用期不缴社保:法律规定入职当月就必须参保,试用期也不例外
- 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法院根本不认这种协议,员工随时可反悔索赔
4. 给老板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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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必须"当月缴、足额缴"
- 工资发多少,社保基数就按多少申报(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
- 用银行转账代替现金发工资,留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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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前先算清"三笔账" 项目 计算方式 本案教训 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公司少算月工资标准(按3046元主张,法院按1900元认定) 社保欠费 欠缴月份×缴费基数×单位比例 代缴后被全额追偿+可能加收滞纳金 代通知金 额外1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时) 本案未涉及,但常见风险 -
遇到困难别"偷偷操作"
公司2018年停业,2019年才公告解约,期间社保断缴1年多。正确做法:- 立即向员工说明情况,签订分期补缴社保协议
- 通过工会协商分期支付补偿金方案
- 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裁员计划
最后划重点:社保费和补偿金是企业经营的"必要成本",不是"可省开支"。本案中公司想省1.9万社保费,结果赔了近5万元;如果王某主张医疗保险损失(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赔偿额还会更高。依法用工不是"增加成本",而是避免企业一夜回到解放前的唯一安全路径。
附:自查清单
□ 工资条是否列明社保个人扣款金额?
□ 银行流水能否对应社保缴费记录?
□ 离职员工是否全部签收《经济补偿确认书》?
每季度核对一次,比事后赔钱划算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