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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不备注用途竟多付7万元?企业务必重视书面约定-济源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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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6民终8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5年1月20日,济源某材料有限公司向单某出具欠据1份,载明"今欠到单某现金壹拾壹万壹仟柒佰零伍拾元¥111705.00单位:济源某材料有限公司事由:运费(截止2015.1.20)",后该公司陆续向单某支付7万元。单某称双方曾口头约定每年利息1万元,某公司支付的7万元是利息;而某公司认为支付的7万元是运费。

一审法院判决济源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单某运费111705元及利息1万元。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该公司只需支付剩余运费41705元,并以41705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支付资金占用费(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真实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最容易忽视的三个"致命细节",看完您就会明白为什么一家公司莫名其妙"多付"7万元!

1. 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白纸黑字才靠谱
单某声称"李某看过我的购车合同后答应每年付1万元利息",但欠条上白纸黑字只写了欠运费,没提一个字的利息。法院最终认定:口头约定没证据就是空气!
给企业的提醒

2. 转账备注决定钱的"身份"——一字值千金
某公司转账时在备注栏写了"运费",这4个字成为二审翻盘的关键证据!如果没写备注,法院很可能认定这7万元是"利息"(因为单某坚称是利息)。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3. 收到法院传票装鸵鸟?后果比想象更严重
一审时某公司没出庭,导致关键事实没查清,结果一审被判全额支付。二审虽然改判,但白白多付了857元诉讼费,还耽误半年时间!
血泪教训

特别注意:即使没约定利息,拖欠款项也要付"资金占用费"!本案中某公司虽然不用付"约定利息",但仍要按LPR的1.5倍赔偿对方损失。现实中很多企业以为"拖着不付就没事",其实每天都在产生新债务!

企业主的一堂必修课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风险从来不是"大事故",而是藏在转账备注、合同签字、传票处理这些"小细节"里。一次不规范的转账,可能让企业多付7万元;一份没写清的欠条,能让10年旧账突然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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