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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抵押与保证担保缺一不可,企业借贷风险这样防-大冶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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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21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3月29日,原告湖北大冶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与被告余某、温某(抵押人、甲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为确保乙方债权实现,甲方自愿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3月29日起至2034年3月29日止,乙方依据与余某(主债务人)连续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而享有的对主债务人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71万元;甲方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其他应付费用;甲方同意以余某、温某位于黄石港区号楼号楼**室房屋作为抵押物;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主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同日,被告余某(借款人)、温某(共同借款人)与原告(贷款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50万元;借款用途为经营;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5.7%;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每月付息日为21日;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含提前到期借款),在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归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等。同日,被告湖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黄某(保证人、甲方)分别与原告(债权人、乙方)签订《保证合同》各一份,合同约定: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依据其与余某于2024年3月29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024年3月29日,原告(债权人、乙方)与被告许某(保证人、甲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合同主要约定: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指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5日止,乙方依据与余某(主债务人)连续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主债务人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上述合同签订后,2024年3月30日,原告向被告余某发放贷款本金150万元。因被告在借款期间内多次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原告于2025年1月22日以登报方式向被告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截至2025年2月18日,被告余某、温某尚差欠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利息50324.19元未偿还。

法院判决:余某、温某需偿还150万元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抵押房产在71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黄某和湖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许某在1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五被告共同负担诉讼费。

三、企业借贷中的关键风险与防范措施

这个案子看起来是"别人家的故事",但对每家有资金往来的企业都敲响了警钟。核心问题就一个:当借款人还不上钱时,出借方靠什么保障自己的钱能收回来? 法院判决清晰表明:光有借款合同远远不够,必须配上"双保险"——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对企业老板的3个血泪教训:

  1. "空口白话"最危险——抵押必须"落纸为安"
    本案中,原告之所以能在71万元范围内优先拿回钱,全靠那套房子做了正式抵押登记。很多企业主以为"有借条就行",结果借款人名下没资产,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记住

    • 不动产抵押必须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光签合同没用!
    • 抵押物要选易变现的(如房产、设备),别用手机、电脑这类贬值快的物品
    • 抵押合同要写清"最高担保额",超过部分照样打水漂
  2. 担保人不是"摆设"——选错人等于白签
    本案中黄某和某贸易公司为什么被判连带责任?因为他们签了正规《保证合同》。但现实中常见陷阱:

    • 让朋友随便签个字当担保人,结果对方没资产(像本案中许某只担保150万,若债务超150万她就不用多赔)
    • 担保合同没写清"连带责任",变成一般担保(需先起诉借款人再找担保人)
      正确做法:担保人必须有真实还款能力,合同明确写"连带责任保证",并核对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
  3. "提前到期"条款是救命稻草——但要用对方式
    借款人一旦逾期,很多企业主傻等到期,结果对方转移资产。本案原告聪明在:发现余某多次违约后,立即登报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关键提醒

    • 借款合同必须写明"逾期可提前收贷"条款
    • 宣布提前到期要留证据(如登报、EMS寄送书面通知)
    • 别等拖成"老赖"才行动,逾期30天内就要启动程序

特别注意:作为借款方(余某这类角色),别以为"不还钱就跑路"。本案中夫妻俩既当借款人又当抵押人,房子可能被拍卖;而担保人(黄某、许某等)更惨——自己没借钱却要替别人还债!签任何担保文件前务必问清

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墙"这样建

借贷纠纷90%源于合同漏洞和证据缺失。本案原告能胜诉,全靠四份合同环环相扣:借款合同明确罚息、抵押合同办理登记、保证合同写清连带责任。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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