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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胜诉关键:如何构建完整证据链追回货款-潍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天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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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鲁0702民初3750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间,天长市某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天长市工程项目,为工程需要,向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防水材料。期间由天长市某恒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发送采购清单,经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确认后发货。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对账确认,天长市某恒置业有限公司累计欠货款88149.6元人民币。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了对账单、订货清单、出库单、发票、发货流程单、定价申请表、货物运输协议和收货条等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供货义务。天长市某恒置业有限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法院最终判决:天长市某恒置业有限公司需向山东某达某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88149.6元,并从2022年9月2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直至款项付清;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004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货发出去了,钱却要不回来。但原告为什么能赢?关键在于他们像“拼图”一样,把每一步交易证据都保存得清清楚楚——从下单、发货、运输到收货,环环相扣形成完整证据链。而被告公司连法庭都没来,等于自己认输。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提示

  1. 别以为“口头说好就行”: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打个电话订货就行”,结果对方赖账时,你连张纸都拿不出来。本案中,原告光是订货清单、出库单、收货条就齐全,法院才敢判。
  2. 发货不签收=白干:原告特意让收货人赵某飞签字确认(证据八),这比微信截图靠谱百倍!如果只靠司机口头说“货送到了”,打起官司就是“死无对证”。
  3. 发票不是终点,对账才是关键:原告不仅开了发票(证据四),还做了对账单(证据一)。很多企业开完发票就以为完事,殊不知对账单才是锁定欠款金额的“铁证”。

3招轻松防风险(不用请律师也能做):
每次交易留“四件套”:书面订单(哪怕微信截图也要备注项目)、带签收的出库单、发票、月度对账单。少一样,就等于给对方留了赖账空间。
指定唯一收货人:像本案中明确写“收货人赵某飞、蔡某陈”,避免对方推说“不是我公司的人”。
逾期30天必对账:别怕催款伤感情!定期发书面《对账确认函》,盖章或签字后存档。拖得越久,证据越容易丢失。

记住:打官司不是比谁有理,而是比谁有证据。平时多花5分钟保存凭证,事后能省下几万元律师费和数月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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