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股东个人债务抵押担保协议表述不清易致资产损失-庐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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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想过:用公司厂房给自己的私人借款做抵押,看似简单方便,却可能让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提醒您:担保协议稍不注意,企业资产就可能被掏空!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490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郑某与管某系夫妻。郑某某因资金周转,于2015年2月26日两次向郑某借款28万元、18.5万元,共计46.5万元。2018年,双方经结算,郑某某分别于2018年1月6日、2018年2月26日向郑某出具欠条30万元、22万元,其中30万元包含利息2万元,22万元包含利息3.5万元。因借条中未明确约定利息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法院按年利率10%计算。2020年4月3日,郑某某以庐江县鑫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庐江县白湖镇工业园的厂房与郑某等七人签订协议书,约定将该厂房抵押给债权人,“偿还本金,不计利息”,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
判决结果简单总结:
法院判决郑某某归还郑某借款本金46.5万元及利息15.9万元(截至2020年9月),之后利息按年利率10%继续算;庐江县鑫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需用该厂房的处置款优先还清46.5万元本金;但驳回了郑某要求管某(郑某某妻子)共同还款和其他额外利息的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担保风险就藏在“一句话”里!
这个案子表面是个人借钱,但真正值得企业警惕的是:庐江县鑫某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竟为老板郑某某的私人债务“扛了雷”。核心问题出在担保协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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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利息”≠不用还利息,企业可能多担责:
协议里写“偿还本金,不计利息”,郑某某以为公司只还本金就行。但法院说:这仅指厂房卖钱后优先还本金,并不等于郑某放弃了利息!结果利息还得由郑某某个人承担(虽然没牵连企业,但企业若协议写模糊,完全可能被卷入利息纠纷)。企业教训:担保协议必须写清“担保范围只限本金”或“包含利息”,避免用“不计利息”这种口语化表达。否则,一句模糊话,可能让企业多赔几十万! -
企业资产为个人债务“兜底”,风险极高:
郑某某直接用公司厂房抵押自己的私人借款,导致企业资产面临被拍卖的风险。法院明确判决:厂房处置款必须先还本金。这意味着,如果郑某某还不上钱,公司可能连厂房都没了!企业教训:老板个人借款,千万别随便动用公司资产做担保。企业是独立“人”,老板的债≠企业的债。必须做的话,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并在协议里写明“仅限本次借款,不涉及其他债务”。 -
夫妻债务≠企业责任,但担保漏洞会“传染”:
管某(郑某某妻子)因不知情不用还钱,但企业却因担保“躺枪”。如果协议再写得不清不楚(比如没区分个人和企业责任),企业可能被拉去替老板填坑。企业教训:给老板担保前,必须查清债务性质(是个人用还是公司用),并让老板提供反担保(比如他个人房产抵押给公司)。否则,企业成了“冤大头”,血汗资产说没就没!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担保协议必须“傻瓜式”写清楚:别写“不计利息”这种大白话,要写“担保范围仅限借款本金XX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 企业资产绝不轻易抵押给私人债务:老板借钱,优先用个人资产担保;若必须用公司资产,需开股东会并留书面记录。
- ✅ 办抵押登记时多问一句:去不动产中心登记时,让工作人员确认协议条款是否与登记内容一致,避免“登记写一套,协议写一套”。
一句话总结:企业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协议里少写半句话,资产可能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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