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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企业须返还保证金-凤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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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126民初19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凤阳某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福公司")与中隆某路建筑(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隆公司")签订《龙凤山庄三期项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中隆公司需缴纳5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隆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通过职工马常道银行卡向某福公司会计徐某个人账户转账30万元,又于2019年10月18日由法定代表人尹某向某福公司工程负责人张某支付现金10万元。张某、徐某收到款项后均交付某福公司入账。
因某福公司始终未取得案涉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中隆公司一直未能进场施工。2019年11月8日,某福公司向中隆公司发出《退场通知》。另查明,某福公司早在2019年5月14日已与铜陵某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同类施工合同并收取50万元保证金。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某福公司需向中隆公司返还40万元保证金;驳回中隆公司要求张某、徐某个人担责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签施工合同前务必取得"规划许可证",否则血本无归!

这个案子暴露出许多企业踩中的"大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急着签施工合同,结果不仅收的保证金要全额退还,还要倒贴诉讼费。很多老板可能觉得:"规划方案都通过政府会议了,先干着再补证呗!"但法律明明白白规定: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直接无效

重点提醒三类风险

  1. "先上车后补票"行不通
    某福公司辩称"2020年6月已办下许可证",但法院指出:许可证必须在"起诉前"取得才有效!本案中,中隆公司2020年起诉时许可证还没影儿,合同自始无效。企业千万别心存侥幸——许可证没到手就收保证金、让施工方进场,最后钱得退、工期还得赔!

  2. 法院会主动"揪出"无效合同
    某福公司喊冤:"原告只告解除合同,法院凭什么判合同无效?"但根据最高法规定,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必须主动审查的!哪怕双方都闭口不提,法院发现无证施工也会直接认定无效。企业想靠"打马虎眼"逃避责任?没门儿!

  3. 重复发包+私人账户收款埋雷
    某福公司更致命的问题是:同一工程先签铜陵某智公司,又签中隆公司,涉嫌"一女二嫁"。更危险的是让会计用个人账户收保证金(虽然最终入账),若发生纠纷极易被认定为"财产混同",股东可能要个人赔钱!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开工前必查"两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缺一不可!可在当地住建局官网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保证金必须进对公账户:严禁用员工私人账户收款,避免被认定"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分"。
别玩"合同套娃":同一工程切勿重复发包,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欺诈,需双倍赔偿!

小贴士:如果施工方催着交保证金,但企业许可证还在办理中,可以签《意向协议》约定"取得许可证后XX日内签订正式合同",避免直接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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