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法转包工程将承担高额付款风险-当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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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18)皖0521民初385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2年11月5日,当某下设的“当某县城建设指挥部”将“当涂县姑孰镇南后干休所北侧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发包给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约定:工程内容包括雨污水新建、道路整修等;开工日期2012年11月6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6日;合同价款1894419.59元。2013年5月20日,当某县城建设指挥部又将“一中后港安全防护工程”发包给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约定:工程内容为绿化、驳岸工程;开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13年6月20日;合同价款920765.66元。
2012年11月22日和2013年6月20日,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胡某签订两份《协议书》,约定将上述两项工程交由胡某施工,并规定:胡某自行成立项目部并承担费用;工程款到账后,公司扣除1.5%或2.5%的管理费后再支付给胡某;胡某需服从公司管理。双方还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胡某组织人员完成施工后,当涂县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一中后港安全防护工程造价为802542元,南后干休所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造价为2023038元。2017年3月26日,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当某出具《委托书》,授权胡某直接办理工程款结算。但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至今仍欠胡某工程款982979元未付。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胡某工程款982979元;当某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付款责任。
三、核心观点:非法转包看似省钱,实则埋下“定时炸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安徽某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把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胡某,只想着收点管理费“躺赚”,结果不仅白丢管理费,还倒贴近百万工程款!更糟的是,当某(发包方)因拿不出付款凭证,也被拉进来“背锅”。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
- 转包合同无效≠不用付钱:法律严禁企业把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就像把盖楼的活包给没证的“游击队”)。即使合同被判无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实际干活的人照样能要回工程款。企业省下的管理费,可能连零头都不够赔!
- 发包方也逃不掉:当某以为工程款付给承包方就完事了,但因拿不出完整付款证明,法院直接判它在“欠款范围内”担责。现实中,很多发包方因财务记录混乱,被拖进官司还哑巴吃黄连。
- 风险远不止赔钱:非法转包还可能引发农民工讨薪、安全事故追责,甚至被吊销资质。比如本案中,若工程出质量问题,企业不仅赔钱,还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企业如何“避坑”?
- 绝不碰“个人包工头”:分包必须找有正规资质的公司,签合同时查清对方营业执照和施工许可(就像雇装修队得先看对方有没有营业执照)。
- 管好“钱袋子”:
- 承包方: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并保留所有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收据等),别学本案公司随意扣管理费导致纠纷。
- 发包方:付款时要求承包方提供发票和明细,定期核对账目,避免“说不清付没付”。
- 小工程也要规范:别以为小项目就能“走捷径”。哪怕只是修个围墙、装个路灯,也得签书面合同、留验收记录,否则出事全是企业买单。
一句话总结:转包省钱是假象,合规管理才是真省钱。一次非法转包可能省下几万管理费,但一场官司就能赔掉几十万,还损害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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