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 借条 确认买卖欠款可获法院支持 - 禹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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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1081民初82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2月28日,禹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运输公司)与殷某签订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殷某向某运输公司购买豫K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登记在某运输公司名下。车辆总价款为302000元。由于殷某资金不足,由某运输公司代殷某垫付了车辆首付款94600元、购置税26725.66元、保险费33540.84元,以上共计154866.5元。后因殷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将车辆出售偿还了银行贷款及某运输公司部分垫付款,经双方算账,殷某尚欠某运输公司购车款98000元未付。殷某于2023年1月18日给某运输公司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借条今借到禹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元),月息1分 殷某 2023.1.18日"。上述欠款经某运输公司多次追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殷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某运输公司购车款98000元及利息(从2023年1月18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殷某承担。
三、核心风险警示与防范建议
为什么"借条"能要回买卖欠款?
本案最值得企业注意的是:原告一开始以"借款"名义起诉,但法院查明后认定这本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虽然客户打的是"借条",但因背后有真实的车辆买卖交易(有合同、付款凭证、车辆登记信息等完整证据链),法院不仅支持了本金,还按约定支持了月息1分的利息。
企业常见误区
很多老板遇到客户欠款时,习惯让客户打"借条",觉得这样"好要钱"。但实际存在三大风险:
- 真假难辨风险:若没有基础交易证据(如合同、送货单),法院可能真当借款处理,企业要额外证明款项来源
- 税务隐患风险:虚构借款可能被税务部门质疑,要求补缴税款
- 利息无效风险:约定过高利息(如月息3分)法院不支持,还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
三招教你安全"转借条"
结合本案经验,给企业实操建议:
✅ 第一招:基础交易留"铁证"
- 签买卖合同时必须写清标的物、价格、付款时间(如"车辆总价302000元,2021年3月1日前付清")
- 垫付费用要备注用途(如转账时注明"代付豫KC****车辆购置税")
- 本案胜诉关键:某运输公司保留了银行回单、保险单、车辆登记信息等完整证据链
企业自查:现在翻翻你的合同柜,有没有只写"今收到货款XX元"的模糊收据?赶紧补上具体交易信息!
✅ 第二招:欠款确认写清楚
当客户要打"借条"时,必须写明:
"此款系2021年2月28日《车辆买卖合同》项下未付购车款,原合同编号XXX"
(就像本案法院强调的"虽名为借条,实为买卖欠款")
避坑指南:千万别写"因个人资金周转借款",这会让法院怀疑交易真实性!
✅ 第三招:利息约定守红线
- 月息1分(年化12%)是安全线(本案约定获支持)
- 超过LPR4倍(目前约14.8%)法院不认
- 建议写:"如逾期付款,按月利率1%支付资金占用费"
特别提醒:约定"每天罚1万"这类霸王条款,法院直接无视!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企业总等到客户"电话不接、人找不到"才着急,这时连对方身份信息都难查。正确的做法是:
客户逾期超15天 → 立即书面催款 → 30天未付 → 专业律师介入固定证据
(就像本案某运输公司及时让客户重新签了确认欠款的"借条")
买卖交易中,比赚钱更重要的是守住钱袋子。这个禹州案例告诉我们:只要交易真实、证据扎实,即使让客户打"借条",企业权益也能全额保障。关键是要在日常经营中养成"留痕"习惯——毕竟法院只认白纸黑字,不认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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