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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靠墙距离不足影响正常使用,企业需全额退款-巩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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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1民初317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4月12日,周某为购买巩义某某第一期地下车库C183车位向巩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2020年5月7日,周某又支付车位款85,000元,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车位转让费95,000元,使用期限为二十年,某置业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前交付车位。

车位交付后,因该车位主驾侧靠墙过近,导致主驾下车困难,周某无法正常使用。周某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曾提出将相邻的182车位不对外出售以解决周某车位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但最终182车位已被卖出,双方未达成一致。

经现场实验,驾驶员多次调整车辆行驶轨迹才能勉强将小型车停入车位,但由于车辆与墙之间距离过小(仅0.20米),驾驶员无法正常上下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机动车与墙的最小净距应为0.60米,而涉案车位明显低于国家标准。

法院判决:周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于2024年4月11日解除,某置业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周某车位款95,000元。某置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你已经告知了产品的大致情况,但如果关键信息不明确、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导致客户无法正常使用,企业仍可能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收了钱还得全额退款!

1. "我知道靠墙"不等于"我知道具体距离"

某置业公司辩称周某购买时已知车位靠墙,但法院认为:虽然靠墙情况周某知晓,但公司未对"车位靠墙距离"这一关键信息予以明示。就像你去买车,销售告诉你"这车是红色的",但没告诉你"红色会掉漆",等你发现天天掉漆没法开,这能算你"知情"吗?显然不能!

企业应对:

2. "能停进去"不等于"能正常使用"

某置业公司声称"车位可以正常停车",但法院认定:不方便上下车的车位不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不具备完全正常的使用功能。就像餐厅给你一个"能坐下"的椅子,但椅子只有30厘米高,你坐下去起不来,这椅子能算"能用"吗?

企业应对:

3. 合同里的"免责声明"不是万能护身符

某置业公司在协议中写明"该车位周边及出入通道可能存在对车辆出入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乙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但法院仍判决解除合同。这是因为:当产品连国家强制标准都达不到时,这种笼统的免责条款就成了"一纸空文"。

企业应对:

4. 问题出现后"拖着不解决"只会让损失更大

从2022年7月交付发现问题,到2024年诉讼,某置业公司一年多时间未能妥善解决。如果当初及时调换车位或退款,可能只需损失一个车位的利润;现在却要全额退款+承担全部诉讼费,还损害了企业信誉。

企业应对: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小贴士

  1. 交付前"用户视角"测试:邀请非技术人员试用产品,看是否真正符合使用需求
  2. 关键参数"三明确":明确告知、明确记录、明确确认(让客户签字确认已知晓关键参数)
  3. 国家强制标准是底线:任何低于国标的产品,都不要抱侥幸心理
  4. 问题处理"黄金72小时":客户反映问题后,3天内必须给出解决方案

作为企业,我们不仅要"卖得出去",更要"经得起用"。产品质量不过关,合同写得再漂亮也是空中楼阁。毕竟,法律保护的是真正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交易,而不是"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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