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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严重违纪被退回单位可合法解雇不赔偿 - 仙桃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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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4)鄂汉江中民一终字第002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09年8月,刘某与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用人单位,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是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约定,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刘某派遣到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操作岗位工作,合同期两年,月固定工资650元,月奖金作为浮动收入。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13年8月28日期满。因刘某被同事投诉,暂时无法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2013年1月15日,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口头通知刘某先回家休息,待春节后的2月14日(正月初五)正式上班,但刘某未经请假,旷工至2月22日。同日,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出一份通知书,将刘某退回至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退回理由为:“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刘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未获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劳务派遣中,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单位解雇不用赔钱!
听起来有点意外?但法院判得很清楚:刘某旷工多日、不请假就跑路,这属于“严重违纪”。用工单位(湖北某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把他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湖北某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而劳务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合同完全合法,一分钱补偿都不用给。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这个风险?
很多企业以为“劳务派遣”能当“挡箭牌”,出事就把员工一退了之。但法院可不是这么判的!如果操作不当,企业可能赔得血本无归。比如:

企业三招防雷指南(超实用!)

  1. 规章制度要“看得见、摸得着”

    • 别把制度锁在抽屉里!新员工入职时必须签字确认已阅读规章制度(比如《员工手册》),日常通过企业微信、公告栏反复提醒。
    • 重点:制度内容要合法!比如“旷工3天算严重违纪”可以,但“迟到1次就开除”可能被判无效。
  2. 合同条款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 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里,必须明确写:
      ✓ 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制度时,用工单位可退回;
      ✓ 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钱。
    • 别偷懒用“等”“相关”这种模糊词!直接列例子:如“旷工超2天、打架斗殴、偷窃公司财物”。
  3. 处理违纪要“留痕留证”

    • 员工犯错时,别只靠口头说!
      ✅ 发书面警告(微信/邮件也算);
      ✅ 记录考勤异常(比如监控截图、同事证言);
      ✅ 退回时给劳务派遣单位发正式通知书,写明具体违纪事实。
    •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记录=没发生过。

最后提醒:劳务派遣不是“免死金牌”,用不好反而引火烧身。与其事后赔钱打官司,不如提前把制度、合同、流程理顺——这才是真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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