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合同分包给无资质个人仍需付款-宜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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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1民初2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2017年,宜都某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接了宜都某渡电业有限公司国有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建设。前期由李某强进行了部分土建工程劳务作业,因李某强与某发公司未就劳务分包价格协商一致,李某强退出施工。2017年10月3日,经某发公司项目经理杨某平介绍,金某与该工程负责人刘某强协商,某发公司将土建工程中的木工、瓦工、钢筋工、防水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劳务分包给金某施工(水电、门窗、油漆除外),按土建工程总造价的31%支付人工工资。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金某就分包的劳务组织了施工,期间,某发公司通过刘某强妻子屈某的账户向金某支付了工程进度款456000元。2018年10月,宜都某渡电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某发公司承建的国有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标段)进行造价审计。某发公司承建的上述工程已通过验收、审计,某渡电业有限公司已付清全部工程款。
金某完工后,多次向某发公司工程负责人刘某强提出办理结算,在某发公司未提交审计资料,推诿办理结算的情况下,金某找到某发公司项目经理杨某平,由杨某平对照投标资料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以打钩确认的方式对属于金某施工的土建工程项目进行确认。2020年1月22日,刘某强安排"袁某"出具了一份"1栋至5栋,管网、香客岩室外配电抢修工程土建工程造价汇总清单",汇总的土建工程总造价1722730.76元。金某主张下余工程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某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金某劳务费109176元,驳回金某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看似简单的工程分包纠纷,实际上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工程通过验收,企业仍需按约定支付费用!此案的核心问题在于某发公司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第一大错误:口头约定,不留痕迹
某发公司与金某仅通过口头协商确定了31%的劳务费比例,既没签合同也没留书面证据。等到结算时,双方各执一词,某发公司想以"未授权"为由推卸责任,但法院根据项目经理杨某平的证言认定了口头约定的有效性。企业要明白:项目经理在工地上签字确认工程量、安排人员出具清单,这些行为都被视为公司行为,公司必须买单!
第二大错误:忽视资质,埋下隐患
金某作为个人,根本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导致分包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法院同时指出:"案涉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建设方已和某发公司办理了工程结算并付清了工程款",因此某发公司仍需支付劳务费。这意味着,合同无效≠不用付款,反而可能因管理混乱导致更多纠纷。
第三大错误:拖延结算,自找麻烦
金某多次要求结算,某发公司却一再推诿。法院在判决中直接批评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更讽刺的是,某发公司拖延两年不结算,反而让金某通过项目经理拿到了关键证据(打钩确认的清单和造价汇总),最终在诉讼中处于被动。拖延结算不仅不能少付钱,反而会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企业防范三招
- 合同必须白纸黑字:再小的工程也要签书面合同,写清楚"做什么、怎么做、多少钱、何时付"。别嫌麻烦,省下的是几十万的诉讼费!
- 资质审查不能马虎:分包前必须查验对方资质证书,个人只能签劳务合同而非分包合同。无资质分包就像"酒驾",出事必被罚!
- 结算必须及时透明:工程完工后30天内必须组织验收结算,所有变更要有书面签证。记住:拖延结算是最大的风险源!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没签合同更自由",其实恰恰相反!没有合同就像开车不系安全带,看着方便,出事时第一个遭殃。此案中某发公司本可避免10多万的损失,却因管理松懈白白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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