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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付款条件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多付利息-枝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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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583民初1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6月15日,枝江凯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凯某建材公司”)与湖北中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下称“枝江中某分公司”)签订《宜昌天赐项目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凯某建材公司向枝江中某分公司供应混凝土。合同规定:

合同签订后,凯某建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至9月3日供货,总金额2346240元。枝江中某分公司指定的收货人周某文确认了供货金额,采购经理胡某竹签收了全部发票(最后一张发票开具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枝江中某分公司仅在2022年9月26日支付30万元,2023年1月10日又付50万元,合计欠款1546240元。
诉讼中,双方曾于2023年1月13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分期还款,但枝江中某分公司仅付首期50万元后未再履约。枝江中某分公司辩称:凯某建材公司未提供质量证明资料导致验收延迟,且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但凯某建材公司表示可随时提供资料,枝江中某分公司也未举证质量问题。

法院判决:枝江中某分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欠款1546240元,并从2022年12月23日起按年利率5.475%支付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驳回凯某建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警惕合同中的“小细节”,否则多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踩的“坑”:合同里写清楚的付款条件,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可能白付利息!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签合同时当“较真派”:付款条件、资料交付时间、违约情形,一条条写死。比如“发票开具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别留模糊空间。
  2. 履约时当“记录狂”:送货单、发票签收单、微信沟通记录全保存。本案枝江中某分公司因有胡某竹签收的发票记录,才保住“延迟付款”的理由。
  3. 出问题时当“快枪手”:发现质量或违约,立刻发函留存证据。拖得越久,越难维权。

结尾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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