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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先施工后补签合同风险大,企业如何避免工程款拖欠-钟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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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881民初38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4月8日,湖北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钟祥市某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钟祥市某公司承建钟祥市客店镇陈湾温泉小镇还建房项目部分工程,工程规模户型C,23/24号楼,工期自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8月18日止,价款为单价总包820元/㎡,工程质量为合格。合同签订后,钟祥市某公司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双方于2020年9月29日办理决算,并签订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协议书一份,确认湖北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付钟祥市某公司工程款(含还建房、零碎工程、办公楼前工程、水电工程、下水道工程、道路拖土工程等)1849286元,其中已付款1091044元,工程余款758242元。钟祥市某公司向湖北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索款无果,诉至法院。庭审中钟祥市某公司主张自2020年9月29日起按当时一年期LPR计算利息至2024年8月31日。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钟祥市某公司工程款758242元及利息11190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25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虽然原告胜诉了,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其中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工程已经完工两年后才补签合同,而且工程余款拖欠了将近四年才通过诉讼解决

最让人惊讶的是:合同约定的工期是2012年4月到8月,而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却是2014年4月!也就是说,工程都完工近两年了,双方才补签书面合同。这种"先干活后补合同"的做法在企业经营中非常普遍,但风险极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给您分析一下:

  1. 合同效力风险:虽然本案中法院认定合同有效,但如果在"先施工后补合同"过程中出现资质问题、工程变更等情况,很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让施工方血本无归。

  2. 结算困难风险:工程完工多年后才结算(本案中2012年完工,2020年才结算),期间人员变动、资料缺失,很容易对工程量、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本案中若不是双方签订了结算协议,原告很可能连基本工程款都难以主张。

  3. 资金链断裂风险:本案中75万多元的工程款拖欠了近四年,产生了11万多元的利息损失。对中小企业来说,这笔钱可能就是生死线。很多企业就是因为工程款长期被拖欠,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4. 证据灭失风险:时间拖得越久,相关证据(如施工日志、变更签证、验收记录等)越容易丢失或模糊,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有效维权。

那么,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呢?我给您几点实用建议:

第一,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补合同"。工程没签合同就开工,就像没买保险就上路,风险太大。一定要在施工前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第二,工程完工后及时结算。不要像本案这样拖了8年才结算!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结算",并设置逾期结算的违约责任。结算后要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建立工程款催收机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付款时间节点,并安排专人跟踪。一旦出现逾期,及时发函催收,保留催款证据。超过约定付款期限15天未付,就应考虑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而不是等到拖成"老赖"才想起来打官司。

第四,规范工程资料管理。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签证、验收记录、往来函件都要专人保管,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这些资料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中就是您的"救命稻草"。

特别提醒建筑施工企业:现在法院对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越来越严格,千万别图省事就"先干后签"。一次侥幸可能带来数年追款之苦,得不偿失!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看到类似案例——企业因为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工程款被拖欠,最后虽然赢了官司,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其实,只要在项目开始时把合同签好、过程管理跟上,90%的工程款纠纷都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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