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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只赔直接损失,间接经营损失不获赔偿-松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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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3)鄂1087民初230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5月5日5时许,被告何某驾驶鄂DS××**小轿车沿新老线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前方同向行驶驾驶拖拉机的原告肖某宏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松滋市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某负全责。事故发生时,被告何某在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公司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仍在有效期内。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松滋市××及松滋市××路综合门诊部住院治疗290天。经鉴定,原告损伤评为八级伤残。

原告主张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轮椅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物质损失(家庭农场损失59275元)和鉴定费等共计65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医疗费140873.5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0元、营养费17520元、护理费83179元、误工费78670.4元、残疾赔偿金255756元、交通费600元、辅助器具费4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鉴定费1500元,合计601998.93元。

法院认为农场物质损失59275元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予支持。最终判决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公司赔偿原告损失571998.93元,返还被告何某垫付款12000元,驳回原告关于农场损失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企业最容易踩的"坑":误把间接损失当直接损失索赔

本案最关键的一点是:法院只支持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不支持间接经营损失。原告肖某宏经营家庭农场,因事故住院290天导致农场无人管理,经评估损失59275元。但法院明确指出:"该损失非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不应支持。"

什么是直接损失?什么是间接损失?

给企业主的3个关键提醒

  1. 事故处理要"快准稳"

    • 企业车辆发生事故后,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取得交警责任认定书(本案中何某因全责认定书明确,个人无需承担赔偿)
    • 企业行动清单
      ✓ 现场拍照留存证据(车辆位置、碰撞点、路况)
      ✓ 要求交警明确责任比例(避免模糊表述如"双方均有责")
      ✓ 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超时可能拒赔)
  2. 保险购买要"足额+无漏洞"
    本案中何某因购买了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个人无需承担赔偿(法院判决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很多企业主不知道:

    • 商业三者险100万是"起步价",一线城市建议200万以上(本案伤残赔偿仅25万,但大事故可能超百万)
    • 必须勾选"不计免赔"(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只赔90%,剩余10%要企业自掏腰包)
    • 特别提醒:企业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出事故,要确认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否则可能无法理赔
  3. 索赔材料要"实打实"
    保险公司常以"挂床""过度治疗"为由拒赔(本案中保险公司质疑原告住院290天是挂床,但因证据不足未被法院采信):

    • ✘ 拒绝"无发票"支出(本案515元外购药因无医嘱被拒)
    • ✘ 拒绝"模糊票据"(轮椅费400元虽票据不规范,但因伤情必要获支持;交通费因票据不匹配被核减)
    • 企业必备:治疗期间完整病历+费用清单+医嘱单,护理费需正规发票+护理协议

企业特别注意
⚠️ 经营损失无法通过交通事故索赔!本案农场损失59275元被拒是典型教训。正确做法: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

交通事故只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冰山一角"。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80%的企业纠纷源于日常管理疏漏,而非重大决策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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