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将支付经济补偿金-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682民初72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注册成立。2017年7月27日,罗某涛应聘进入该公司工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在洗水部门从事开机工作,合同期至2020年7月26日,月工资1225元。后因公司效益下滑,2018年下半年停产,未支付罗某涛2018年4月至7月的工资12126元,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罗某涛于2018年8月15日离职,并于2019年1月2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支付拖欠工资12126元和经济补偿金6000元。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12126元和经济补偿金6302.7元等。公司对经济补偿金部分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必须支付罗某涛拖欠工资12126元和经济补偿金6000元,合计18126元,并在10日内付清。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必须守住工资和社保的“两条红线”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小毛病”:拖欠工资和不交社保。很多老板觉得“公司困难时晚发点工资没关系”“社保可以缓一缓”,但法院用判决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只要员工因此离职,企业就得乖乖掏钱赔补偿金!
为什么公司输了?
- 工资不能拖:劳动合同法白纸黑字规定,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公司因效益差停发4个月工资,直接踩了红线。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完全合法。
- 社保不能省:给员工交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是“可选项”。公司一分钱没缴,员工一告一个准。
- 补偿金躲不掉:员工工作满1年半,公司就得赔1.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本案按月均4201.8元计算,本应赔6302元,因员工仲裁时只主张6000元,法院按此执行)。别小看这笔钱——它比拖欠的工资还高!
给企业主的3条保命建议:
- 工资发放设“闹钟”:哪怕公司账上只剩1万块,也要优先保障员工工资。建议每月固定日期前发薪(如5号发上月工资),用银行代发留痕。如果真遇到困难,必须和员工签书面协议(比如“因经营困难,工资延迟至X月X日支付”),千万别单方面拖着不吭声!
- 社保缴纳别“耍滑头”:新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参保,离职前必须缴清。别信“员工自愿不交社保”的鬼话——这种协议法院根本不认!每年自查一次社保名单,发现漏缴立刻补上。
- 离职风险早预防:员工提离职时,先问清原因。如果是因工资或社保问题,马上协商解决(如当天结清欠薪),并签好《离职协议》。否则一旦员工去仲裁,企业99%要赔钱!
记住:工资和社保是企业的“法律高压线”,碰了轻则赔钱,重则被罚(本案中公司还倒贴5元诉讼费)。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平时花小钱守规矩——省下的可都是真金白银!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撰写。我们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服务,从合同审核到劳动纠纷预防,全程护航企业合规经营。现在签约可免费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让您零风险规避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