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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还清仍要付违约金,担保人责任不可推卸-长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长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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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1民初23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10月23日,嘉吉某料(合肥)有限公司与凤台县某猪养殖协会签订《农(牧)场直供合同》,约定嘉吉某料公司将饲料产品提供给某猪养殖协会,某猪养殖协会需在提货或收货日后60日内付款。合同规定:每逾期一日,需支付逾期款项0.03%的违约金,且某猪养殖协会要承担嘉吉某料公司追讨货款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2017年10月16日,葛某、许某分别向嘉吉某料公司出具履约保证书,承诺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起诉前,某猪养殖协会拖欠货款26,814.54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4月8日还清)。嘉吉某料公司为追讨货款支付律师费4,500元、保函费800元。

法院判决:某猪养殖协会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816元及律师费等5,300元;葛某、许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货款还清≠万事大吉!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暗藏两大致命风险,企业务必警惕:

风险一:货款还了,违约金照付不误!
很多老板以为"钱还了就两清",但本案中某猪养殖协会虽然最终还清货款,却仍要支付近9,000元违约金+5,300元费用。原因很简单: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一日罚万分之三",从2018年4月逾期到2021年4月,三年时间利滚利,小钱变大债。关键教训:别把合同当废纸!付款期限、违约金条款必须严格遵守,哪怕晚一天也可能被"秋后算账"。

风险二:签个担保字,背债几十年!
葛某、许某辩称"只签了保证书,没签主合同,不该担责",但法院认为:保证书就是法律承诺!他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即代表自愿承担连带责任。血泪教训:给别人担保前,务必想清楚——你可能要为别人的债务"买单",且追偿难度极大。

企业必做的3个风险防火墙

  1. 付款日设置"安全缓冲期"
    合同约定60天付款?内部流程就设50天截止!用"提前10天预警机制"避免踩红线,哪怕晚付1天,违约金也会像雪球越滚越大。

  2. 担保签字前"三问自己"
    问:对方有没有还款能力?
    问:合同金额是否超过我承受范围?
    问:有没有设置担保期限?(本案担保期仅2年,却因诉讼时效延长)
    切记:担保不是人情,是真金白银的责任!

  3. 所有口头承诺必须落纸
    某猪养殖协会辩称"没签直销合同",但法院以书面合同为准。今后遇到"先发货后补合同"等要求,坚决说不!微信记录、邮件截图也要保存,关键时刻能救命。

征和律师提醒:本案中企业因合同漏洞损失1.4万元,而专业法律顾问年费往往不到此数。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定制"风险雷达"服务,用通俗语言解读合同陷阱,极高的性价比让您花小钱避大坑。更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安心模式,首月仅需99元即可体验完整法律护航服务——毕竟,打官司的成本,永远比请律师贵十倍!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根据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决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