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轻信第三方操作将独自承担违约责任-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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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26民初112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8日,颍上某公司作为采购方,东莞华某公司作为供货方,双方签订《供应链采购合同》,约定华某公司向颍上某公司提供货物,总价款1000001元。2023年10月30日,双方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款后交付货物”。2023年10月31日,颍上某公司通过汇票承兑支付预付款1000000元,同年11月9日转账支付尾款1元。但华某公司收款后始终未发货。2024年8月8日,颍上某公司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华某公司于8月17日签收。此后,颍上某公司因华某公司拒不交货提起诉讼。
华某公司辩称:实际是案外人彭某操作此事,其收到货款后已按彭某要求转至彭某妻子账户(其中一笔572286.1元备注“安徽颍上”),因此无需对颍上某公司承担责任。但法院未采纳该理由。
判决结果:
- 确认颍上某公司与东莞华某公司签订的《供应链采购合同》于2024年8月17日解除;
- 华某公司退还货款1000001元,并支付违约金(按LPR利率,自2024年11月8日起算);
- 华某公司承担律师费18000元;
- 驳回颍上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别让“中间人”把您拖进坑里!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雷”:您以为只是帮朋友“走个账”,结果法院直接判您赔100多万!
华某公司错在哪?
- 轻信“空手套白狼”:华某公司声称是彭某安排交易,自己只是“过账工具”,收到货款后就转给了彭某妻子。但法院一针见血:合同是您公司盖章签的,钱是您公司账户收的,彭某既没在合同上签字,也不是合同当事人。法律只看“白纸黑字”的签约方,不认您口中的“幕后操作”。
- 把风险当儿戏:华某公司没核实彭某身份,没确认颍上某公司的真实交易意愿,甚至没保留彭某承诺“兜底”的证据(比如书面协议)。结果彭某失联后,所有责任全落到华某公司头上。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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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影子交易”:
凡是合同里没写明的第三方(比如彭某),哪怕他再能说、再“有关系”,也别让他插手钱款和货物。您的合同只对签约方负责,转钱给陌生人?法院直接认定您违约!
✅ 正确操作: 所有付款、发货必须严格按合同流向签约公司账户,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
给“中间人”套上缰绳:
如果真需要第三方协调(比如彭某这种角色),必须做到:- 签三方协议,明确写清“彭某负责什么、赔什么”;
- 让第三方提供担保(比如保证金、连带责任书);
- 所有指令留书面证据(微信记录、邮件都算!)。
⚠️ 本案教训: 华某公司仅凭彭某一纸声明就转款,连“老婆账户是谁”都没核实,纯属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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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钱别急着花:
本案中,华某公司10月31日收款,11月9日就转走了95%的货款(15万元+57万元)。货没发,钱先挪作他用?法院必然判您全额退款+赔违约金!
✅ 保命技巧: 大额交易收款后,单独设立监管账户,等货交完再解冻资金。
一句话总结:合同盖了章,就是您扛雷!别信“这单不用真做”,法律眼里只有签约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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