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包未明确合同主体账务不清吃大亏-太和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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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22民初120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魏某是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2022年7月3日,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魏某作为甲方负责人与乙方蒋某签订《新型建材公司承包协议》。协议约定蒋某承包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第三条第(5)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之前所有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负责,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所有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三条第(6)项约定:"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不负责甲方厂区内任何租金与争议,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
2023年1月9日,蒋某和魏某进行结算,双方签订《关于蒋某承包某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账务清算单》,该清算单载明:"2023年1月9日,在胡总镇政府、派出所监督下,蒋某和某下新型建材公司(魏某)两人当面清算,蒋某应付某下新型建材公司(魏某)承包费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截止到目前已付623462元。蒋某为某下新型建材公司(魏某)实际另垫付土地租金等443462元。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蒋某实际承包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底,此后,蒋某未在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魏某代蒋某垫付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公司2022年12月份的电费144820元。蒋某在答辩中对魏某为其垫付的该笔电费予以认可。2023年1月19,经过统计,蒋某拖欠2022年11月份-12月份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公司工人工资共计334614元,蒋某在《欠薪统计表上》签字认可欠薪数额属实。
法院判决:解除蒋某与太和县某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新型建材公司承包协议》;蒋某需支付魏某10972元;驳回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魏某的其他反诉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件看起来就是一场"算不清的糊涂账",双方都认为自己吃亏了,但法院却只能依据清晰的证据来判决。作为企业经营者,您可能每天都在签订各种合同,但如果不注意以下三点,很可能也会陷入类似的困境:
1. "谁代表公司"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
本案中,魏某作为公司股东之一与蒋某签订了承包协议,但法院认为"魏某仅系某下建材公司股东之一,也无证据表明其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将某下建材公司发包"。这意味着,虽然协议上盖了公司公章,但因为无法证明魏某有权代表公司签约,导致本应是公司行为的合同被认定为个人行为。
企业防范指南:
- 对外签约时,务必核实对方是否有权代表公司。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 自己代表公司签约时,也要确保有明确的授权文件,避免出现"我以为我能代表公司"的尴尬局面
- 切勿让"实际经营者"随意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的使用必须有规范流程
2. "垫付多少钱"必须有据可查
双方对垫付款项各执一词:蒋某说垫付了60多万元,魏某说代付了58万多元。但法院最终只认定了能提供充分证据的部分:魏某为蒋某垫付的电费144820元和工人工资309614元,合计454434元。对于其他金额,法院认为"双方未进行对账,且存在争议,本院无法确认"。
企业防范指南:
- 任何垫付款项必须有书面记录:谁垫的、垫了多少、为什么垫、对方是否确认
- 转账支付务必备注用途,现金支付必须出具收条
- 定期对账,最好每月一次,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 不要等到纠纷发生才想起来整理票据,那时很多证据可能已经丢失
3. "清算单只有个人签字"效力大打折扣
虽然2023年1月9日双方在镇政府监督下做了清算,确认蒋某垫付了443462元,但法院特别指出"该账务清算中,仅有实际经营人魏某的签字,某下建材公司未加盖公章,故清算单系蒋某与魏某之间的结算"。这意味着,本应是公司与承包方的结算,却因为缺少公司公章,变成了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企业防范指南:
- 重要结算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 公司内部要明确公章使用权限,避免"谁想用就用"的情况
- 对于承包经营等重大事项,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审核相关文件
- 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要等到矛盾激化
给企业经营者的特别提醒
本案中,协议明明约定"甲方之前所有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但蒋某在经营中仍被要求垫付历史债务,这说明合同约定与实际操作严重脱节。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看到企业把"合同签了就完事",却不注重合同的实际履行和过程管理。
实用建议:
- 每份合同都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履行情况
- 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关键节点和异常情况
- 发现对方可能违约时,及时书面提醒并保留证据
- 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企业经营中,80%的法律风险都源于"我以为"——"我以为他有权签字"、"我以为钱已经付了"、"我以为账已经清了"。本案中双方都吃了这个亏,最终虽然解除了合同,但本应清晰的债权债务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全部支持,双方都付出了额外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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