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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明确 政府规划可解除 能避免企业大损失-庐江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庐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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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4民初555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1年1月9日,汤某与庐江县城管某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文昌停车场承包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将文昌停车场发包给汤某承包管理,承包期限18年(2011年1月9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价前10年10000元/年,后8年20000元/年。合同第九条规定:因自然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政府规划需要确需改变该停车场用途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合同签订后,同年4月10日,汤某与徐某勤订立协议,将其承包的文昌停车场转包给徐某勤经营。2019年10月18日,庐江县大建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向庐江县城管局发函,要求重新规划建设文昌停车场(将车位从50个增至约300个),并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停车场管理权。该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向汤某与徐某勤发出收回管理权通知。徐某勤在停车场内建设的房屋因无规划许可证被要求拆除,其自行拆除后,停车场由该公司收回并封闭重建。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汤某要求继续承包经营文昌停车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汤某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指南

为什么汤某会输掉官司?
很多企业主看到这个案子可能会疑惑:"合同签了18年,才8年就收回,这不是违约吗?"其实关键就藏在合同第九条——双方白纸黑字约定"政府规划需要时合同必须终止"。2019年政府确实发函要求重建停车场(增加车位缓解停车难),这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法院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法律承诺",既然政府规划调整这个"触发条件"出现了,公司按约定收回停车场完全合法。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看完赶紧自查:

  1. "口头约定"不如"纸上条款"
    汤某可能以为"18年大长合同很保险",却忽略了政府项目最大的变数就是规划调整。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盯着价格、期限,却对"什么情况能解约"闭口不谈。记住:凡是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外部因素(尤其是政府行为),必须写进合同! 比如写明:"若遇政府规划调整,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已交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2. "转包"不等于"甩锅"
    汤某把停车场转包给徐某勤后,以为自己就没事了。但法院认定:原始合同还是汤某和公司签的,转包行为不能免除汤某的责任。企业转包/分包时务必注意:

    • 要经原发包方书面同意
    • 在转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三方违约由转包方承担责任"
    • 保留所有转包凭证,避免"人走茶凉"后说不清
  3. "自建设施"必须"手续齐全"
    徐某勤在停车场建的房子因无规划证被强拆,不仅白花钱还加速了合同终止。企业经营中常见误区:

    • "小项目不用办证"(错!哪怕搭个简易棚也要查当地规定)
    • "对方默许就算批准"(错!必须取得书面许可)
      建议:在合同中增加条款"承包方自建设施需自行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否则视为违约",既约束自己也约束合作方。

给企业主的3条保命建议:
签合同时多问一句:"如果政府明天要拆这条路,我们怎么办?"
把答案写成具体条款,别用"双方友好协商"这种空话。
涉及政府项目的合同,必须单独约定"政策变更处理方案"
例如:"若遇政府规划调整,守约方应在15日内提供政府文件,双方30日内办理解约手续"。
转包/分包后别当甩手掌柜
定期检查下家是否合规经营,合同里写明"转包方对下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专业护航让企业远离纠纷
本案中若汤某提前请专业律师审查合同,完全可以在签约时补充"政府规划调整时的补偿方案",避免十年经营付诸东流。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