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借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和县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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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1)皖0523民初46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王某以和县某王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名义,于2019年6月13日向胡某借款35万元,并向胡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内容为:某王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借到胡某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借用于资金周转。此借款属实。该借条上加盖有和县某王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王某也在其上签名。
法院判决:和县某王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和王某需共同返还胡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关键教训:财务专用章不是"摆设",乱盖章可能让企业"背债"!
很多老板以为:只有公司公章才代表企业,财务章只是"对账用的小章子",随便盖盖没关系。但本案彻底打破了这种误解!法院明确指出:公司财务专用章在借款等财务活动中完全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盖了章,企业就得认账还钱。
为什么企业会"躺枪"?
- 王某虽是前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已卸任),但他拿着公司财务章签字借款;
- 企业辩称"钱没进公司账户""财务章是私人保管",但法院不认可——因为章是真的,且用于公司事务(王某称钱用于还公司欠款);
- 更致命的是:企业没及时告知外界"王某已不是法人",导致胡某误以为他能代表公司。
企业必学的3条防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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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章=公章!严管不松懈
别再把财务专用章当"二等章"。它和公章一样能捅大娄子!建议:- 财务章必须由财务负责人+行政主管双人保管;
- 每次使用登记"谁盖的、给谁盖、为什么盖",定期抽查记录。
(案例中企业就因财务章被前法人随意使用而赔了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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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法人≠风险清零,必须"广而告之"
王某2018年底就不是法人了,但企业没通知合作伙伴。结果:- 借款人仍以为他是"老板",敢把35万打给他;
- 企业无法证明"我们不知情"。
正确做法:法人变更后,立即: - 在工商系统更新信息;
- 给所有合作方发书面通知(邮件+盖章函件);
- 重要业务重新签合同确认新对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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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借款必须"留痕",别信口头承诺
本案中,企业坚称"没收到钱",但败诉关键在于:- 拿不出证据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
- 无法解释为何财务章会出现在借条上。
安全操作: - 公司借款必须走对公账户,备注"借款";
- 签合同前查对方征信,留聊天记录作证;
- 财务章绝不允许带出公司!
小章子,大风险。一枚管理松懈的财务专用章,可能让企业一夜背上百万债务。老板们记住:印章管不好,公司迟早倒!日常多花10分钟规范用章流程,远胜事后花100万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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