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不还,银行提前收贷获法院支持-潜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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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9005民初37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7月26日,潜江某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行")与刘某、李某军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某行向刘某、李某军发放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合同利率为年利率9.9%,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为担保上述借款,某行与谢某兰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谢某兰对借款合同下某行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某行于2021年7月26日发放了贷款。刘某、李某军从2023年2月15日开始未能按约定偿还本息,发生逾期。某行向刘某、李某军、谢某兰邮寄送达《全部收贷通知书》,宣布剩余未到期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谢某兰于2023年6月14日签收了该通知书,寄送给刘某、李某军的《全部收贷通知书》于2023年6月16日被退回。
截至2023年6月15日,刘某、李某军已偿还部分利息,尚欠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4097.50元、复利100.69元。
法院判决结果:
- 刘某、李某军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某行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复利、罚息;
- 谢某兰对刘某、李某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驳回某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关于实现债权的费用部分)。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银行告借款人还钱的普通案子,实则隐藏着三个对企业至关重要的法律风险点,很多企业都容易忽视,导致"钱没要到反惹一身麻烦"。
风险点一:合同条款模糊,等于给对方"留后门"
本案中,某行能胜诉的关键在于借款合同写得特别清楚:明确约定了"借款人没按时还钱就构成违约",还详细说明了"违约后银行可以马上收回全部贷款"。正因为这些条款写得明明白白,法院才支持银行提前收贷。
企业防范指南:
很多企业在签合同时喜欢用"按惯例处理"、"双方友好协商"这类模糊表述。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话等于没说!建议:
- 凡是涉及钱的合同,一定要写清楚"什么情况下算违约"、"违约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 特别是还款时间、金额、违约金计算方式,要用具体数字而非"尽快""合理"等模糊词;
- 例如"逾期30天未还款,债权人有权立即收回全部本金,并按日加收0.05%的违约金"。
风险点二:催收通知"送不到",等于没通知
本案中有个细节:某行给刘某、李某军寄的《全部收贷通知书》被退回了,但法院仍认定"视为送达"。这是因为合同里写明了"按这个地址寄就算有效"。
企业防范指南:
很多企业催款时随便发个微信、打个电话就完事,一旦对方不认账,官司就很难赢。建议:
- 签合同时务必让对方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并写明"按此地址寄送即视为有效送达";
- 催款要用可留痕的方式:邮政EMS(在备注栏写明文件内容)、企业邮箱、有身份验证的APP推送;
- 重要通知寄出后,记得保存快递底单和物流截图,这是关键证据!
风险点三:担保人"随便签",事后难追责
谢某兰作为担保人,因合同明确约定了"连带保证责任",不得不替借款人还钱。但如果合同没写清楚保证范围,银行可能连担保人都告不赢。
企业防范指南:
不少企业让合作伙伴做担保时,只让对方在合同末尾签个字,这种"裸担保"风险极大。建议:
- 担保合同必须单独签订,明确写清"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 一定要约定"连带责任保证"(而非一般保证),这样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
- 保证期间至少写3年,且要注明"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本案中某行也有个教训——他们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比如律师费)却没提供付款凭证,结果这部分诉求被驳回。这说明:
- 凡是合同里约定的费用,实际发生后一定要保留支付凭证;
- 比如请了律师,要保存委托合同+付款记录+发票;
- 内部催收产生的差旅费,要保留车票、住宿发票并备注事由。
企业经营中,80%的法律风险都源于"以为没问题"的小细节。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日常履约中的证据保存、风险监测同样重要。建议企业每半年做一次"合同健康检查":翻翻手里的合同,看关键条款是否明确、催收记录是否完整、担保手续是否规范。这样,才能避免"钱借出去了,人找不到了,告也告不赢"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