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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租金超期将承担双倍月租金违约金风险 - 中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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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0122民初26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11月6日,中牟某盛公司与河南某能电池公司签订《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中牟某盛公司将535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河南某能电池公司,其中A户型(88㎡)5套,月租金440元;C户型(56㎡)530套,月租金280元。租赁期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合同约定:承租方需按年度支付租金,拖欠租金超1个月的,应按月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违约金;同时需交纳保证金(A户型1500元/套,C户型1000元/套)。

合同履行中,河南某能电池公司多次退租:2018年12月31日退A户型2套、C户型204套;2019年4月30日退C户型152套;2019年12月30日退C户型58套;2020年7月23日退C户型81套;2020年8月31日退A户型1套、C户型15套。剩余22套房屋(A户型2套、C户型20套)继续使用,并于2020年9月14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截至2020年8月31日,河南某能电池公司累计产生租金1169040元,仅支付150000元并用保证金抵扣542000元,尚欠477040元未付。

中牟某盛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欠款477040元及违约金301200元(按合同约定的月租金2倍计算)。法院判决:河南某能电池公司支付租金477040元及违约金301200元;驳回中牟某盛公司关于律师费和保全费的诉求。

三、企业如何避免“小拖欠”引发“大损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低级风险”:以为拖几天租金没关系,结果违约金比本金还高! 法院支持了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30万+),就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拖欠超1个月罚2倍”。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合同都是套话,真出事不会这么算”,但法院偏偏认这个!

关键风险点提醒你:

  1. “拖欠1个月”是高压线:本案中,企业退租频繁、付款混乱,导致租金拖欠时间一超1个月,触发高额违约金。现实中,财务忙忘了付款、资金周转困难等“小问题”,都可能让违约金滚雪球式增长。
  2. 合同条款不是“纸老虎”:企业常忽略违约条款,觉得“谈合作时不会真用”。但法院只看白纸黑字——本案中,双方对拖欠事实无争议,法院直接按合同算违约金,30万一分没少判。
  3. “保证金抵扣”不是万能药:企业用54万保证金抵了部分租金,但剩余欠款仍要付,还额外赔了违约金。保证金只能减本金,抵不了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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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企业日常经营中,80%的纠纷源于合同细节疏忽,专业法律支持不是成本,而是最稳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