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后企业仍需承担付款责任 - 潜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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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9005民初325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4日,恒大地产集团湖北某公司向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发出采购通知,要求采购两台不锈钢水箱(规格7m×3m×2.5m,单价56875元;规格13m×7m×2.5m,单价175875元),总金额232750元。2019年11月5日,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与潜江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潜江恒大名都生活泵房不锈钢水箱制作(含安装)合同》,约定货款总额232750元,其中95%(221112.5元)通过一年期商业承兑汇票支付,5%(11637.5元)作为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后返还。2020年11月19日,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将水箱送至指定地点。2021年1月13日,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向潜江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具了总金额23275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年3月16日,潜江某置业有限公司向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出具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21112.5元,到期日2022年3月16日)。汇票到期后,因潜江某置业有限公司账户余额不足被拒绝付款,且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项。
法院判决:潜江某置业有限公司需向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1112.5元及利息(以LPR加计50%计算,自2022年3月17日起)、返还质保金11637.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三、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防范“汇票支付”陷阱?
本案核心观点很明确: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如果汇票到期被银行拒付,企业不能“一赖了之”,仍需老老实实付钱! 许多企业以为“开了汇票就等于付了款”,但法院明确指出:汇票只是支付工具,没兑现就等于没付钱。尤其在对方资金紧张时,汇票可能变成“空头支票”,最终企业既要赔本金,又要加付利息,甚至承担诉讼费。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 轻信“汇票=现金”:不少企业觉得“开了汇票就算完成付款”,但汇票需要承兑才能生效。一旦对方账户没钱(如本案),汇票就是废纸一张,货款还得重新追讨。
- 忽略合同细节:本案中合同约定“用汇票支付95%货款”,但没写明“汇票被拒付时怎么办”。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高枕无忧,其实埋下了大雷。
- 拖延追债:汇票到期被拒后,武汉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才起诉。拖延越久,对方跑路风险越高,追回钱越难。
三招教你避开“汇票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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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真现金”,少用“空头票”
- 能用银行转账就别用商业承兑汇票!尤其对新合作方或小企业,坚持“款到发货”。
- 必须用汇票时:在合同里加一句“若汇票到期未兑付,出票方需在3日内以现金补足”,把风险提前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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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不是终点,盯紧“到账”才是关键
- 收到汇票后,别急着记账!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钱已到账”。
- 汇票到期前3天主动提醒对方备款,避免因余额不足拒付(像本案拖了1年才起诉,利息越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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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全、快、准”,别等出事才后悔
- 送货单:写清货物型号、数量,让对方当场签字(本案靠送货单证明货已送到)。
- 发票+汇票:发票金额和汇票必须一致,拒付时立刻保存银行拒付记录(本案靠系统录屏胜诉)。
- 催款留痕:微信、邮件催款时,明确写“因汇票拒付,请于X日前付现金”,避免口头承诺无证据。
一句话总结:汇票不是“免死金牌”,而是“风险定时炸弹”。企业付款别图省事,现金到账才算数;收票别当“完成任务”,盯到钱进账才安心。管好资金出口,才能守住企业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