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约供货企业将支付高额违约金-中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中牟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豫0122民初597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3月27日,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需方)与河南某丰有限公司(供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向河南某丰有限公司购买6000个冷库货架,单价520元,总金额312万元;河南某丰有限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31日内完成生产并交付;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支付10万元作为预付款;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当天,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保通过个人账户向河南某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萍个人账户转账10万元。

后河南某丰有限公司未积极履行供货义务,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将货架样品拉走,并与山东某恒有限公司签订新合同,单价680元/个。截至2021年5月16日,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已向山东某恒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5.1万元,其中在5月1日前收到2218个货架和1150个上底。2021年6月16日,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双方合同于2021年6月18日解除;河南某丰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10万元;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签了供货合同却不按时交货,不仅要把预付款退回去,还要额外赔一大笔钱!河南某丰有限公司只收了10万元预付款,最后却要赔30万元(10万预付款+20万违约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核心风险点

  1. "不积极履行"就是违约:很多老板以为"我没说不干,只是慢点做"不算违约。但法院认定:收了钱却不抓紧生产、不按期交货,这就是用实际行动表明"我不打算履约",完全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就像你去餐厅点菜,厨师收了定金却天天打游戏不做饭,你当然可以退单要回定金。

  2. 违约金不是吓唬人的:合同里写的20万违约金,法院不仅认了,还说"这点钱没超过实际损失"。中牟县宝某有限公司因为紧急找别家采购多花了24万多,20万违约金反而"便宜"了河南某丰有限公司。很多企业觉得"违约金写高点吓唬对方",结果真违约时发现法院真会判赔!

  3. 个人账户收款埋大雷:10万预付款是从刘某保个人账户转到王某萍个人账户的。虽然这次不影响判决,但万一发生纠纷,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借款"而非"公司货款",让企业责任说不清。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1. 接单前先摸自己底牌
别为了接生意就拍胸脯保证"30天一定交货"!先问自己:原料采购要多久?生产线能不能排开?工人够不够?像本案中,河南某丰有限公司显然高估了自己的产能。记住:少接一单生意只会少赚点钱,接了单做不好却要倒贴钱!

2. 合同里埋几个"安全阀"
✔️ 交货期写活点:别写"31天交货",改成"收到预付款后30-4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原材料到货情况协商"。
✔️ 违约金要合理:约定"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10%"(本案312万的10%是31.2万,但20万已接近实际损失,法院才支持)。
✔️ 加个"缓冲条款":写明"如遇原材料涨价超10%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双方可重新协商价格或交货期"。

3. 出问题要像消防员一样快
发现可能交不了货时,马上做三件事:
当天电话+邮件通知客户:"王总,钢材涨价了,可能要晚5天,您看行不行?"
提供补救方案:"我们可以先交2000个,剩下分两批发"
补签书面协议:把新约定写成补充协议,盖章留存
(本案中河南某丰有限公司如果4月初就主动沟通,完全可能避免20万违约金)

血泪教训:合同不是废纸!签了字就要当真。企业老板们记住:宁可前期把话说清楚放弃一单生意,也别后期赔着笑脸求原谅——因为法院不会心软!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团队,征和律师事务所深知老板们的经营不易。我们为企业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实现"风险早发现、损失少发生"。极高的性价比让您花小钱防大险,更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贴心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从合同审查到纠纷预防,我们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让企业经营更安心、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