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设施未妥善管理造成人身伤害企业仍需担责-荥阳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豫0182民初16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8年5月12日,王某(8岁)在荥阳市某村一个废弃的厂院内玩耍,攀爬进该院内的配电站院内,被配电站院内的变压器击伤。此前已有生效民事判决认定,王某的损失由李某、国网河南某电力公司荥阳市供电公司承担50%。
本案中,王某后续治疗新发生的费用包括:
- 住院医疗费78946.34元(共67天)
- 门诊费21445.54元
- 外购药5671.56元
- 复印费120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3350元
- 营养费1340元
- 交通费6757元
- 住宿费617元
以上费用总计118247.44元。法院判决李某和国网河南某电力公司荥阳市供电公司共同赔偿王某59123.72元(即总费用的50%),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6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企业对危险设施的管理责任不会因为"设施废弃"而自动消失!
很多企业负责人有个误区:觉得"这地方都废弃了,没人用了,出事也和我没关系"。但法院判决明确表示:变压器这种高压电设施属于"高度危险物",就像老虎、毒蛇一样,即使放在废弃厂院里,管理者也不能当"甩手掌柜"。
国网河南某电力公司荥阳市供电公司在法庭上辩解说:"我们和用电人签了合同,管理责任在别人那里",但法院根本不认可这种说法。法律明确规定,高压电设施的经营者、管理者必须采取足够措施防止意外发生,比如:
- 把配电站院墙修得足够高(不能让8岁孩子轻松爬进去)
- 挂上醒目的"高压危险"警示牌
- 定期巡查确保门锁完好
- 如果确实不用了,必须彻底拆除或断电
更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受伤的是个偷偷溜进废弃厂院玩的孩子,法院仍然判决企业要承担50%责任!这说明法律对危险设施的管理要求特别严格——不是"出事才管",而是"防患于未然"。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 别把"废弃"当免责金牌:仓库、厂房不用了?先把危险设备该拆的拆、该封的封,别留"定时炸弹"
- 责任不能一签了之:和别人签合同时写明"安全责任归你",遇到人命关天的事,法院可能不认账
- 日常巡查要留痕:每次检查都拍照记录,万一出事这就是救命证据(本案中如果供电公司能证明经常巡查,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特别是制造业、能源类企业,厂区内变压器、高压线、深水池等"危险分子"不少,千万别等到孩子被电伤、工人摔伤才后悔。花小钱做防护(比如加装防护网、更新警示牌),比事后赔几十万划算多了!
专业支持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律师事务所,征和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我们首创"先体验后付费"模式——您可先试用我们的基础风险排查服务,满意后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服务涵盖合同审查、用工合规、安全生产等企业日常高频风险点,用法律智慧守护您的经营安全,让企业家安心搞事业、放心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