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将被法院大幅调低 - 新郑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812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7月20日,河南某省电力公司新郑市供电公司(简称“新郑某供电公司”)与郑州某有限公司(简称“郑州某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每月1日抄表结算电费,郑州某公司需在次月9日前结清电费;若逾期,按欠费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025年2月、4月、5月的电费分别为33503.59元、19204.2元、23103.95元。其中,2月和4月电费已由案外人代为支付(新郑某供电公司也开具了发票),但5月电费23103.95元一直未付。新郑某供电公司起诉要求郑州某公司支付2月、4月、5月全部欠费及违约金(按日千分之一计算)。
法院判决:郑州某公司只需支付5月电费23103.9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从日千分之一大幅调低为“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同时驳回了2月和4月电费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两笔钱已实际付清)。案件受理费由新郑某供电公司多承担一部分。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句话:合同里写的违约金太高,法院不认账! 新郑某供电公司明明在合同里白纸黑字约定“欠费每天罚千分之一”,但法院认为这太狠了,直接砍到银行利率的2倍。为什么?因为法律讲究“公平合理”——违约金不是用来“赚钱”的,而是补偿实际损失的。郑州某公司说自己不是故意欠钱(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资金困难),法院一看情况属实,就给调低了。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简直是面“照妖镜”,照出三个常见坑:
-
违约金别写“天价”
很多企业为了吓住对方,在合同里写“逾期一天罚5%”“翻倍赔偿”。但法院只看实际损失:如果对方欠你1万元,你实际损失可能就几百块利息,却要罚5000元,法院大概率会调低。建议:签合同时,违约金别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目前一年期LPR约3.45%,4倍就是13.8%左右)。太高了白写,反而让合同显得不专业。 -
欠款催收要“留证据”
新郑某供电公司吃了大亏:2月和4月电费明明有人代付了,但他们没搞清是谁付的,还傻乎乎起诉要这笔钱,结果法院直接驳回,连诉讼费都多赔了300多块。建议:- 每次收款必须备注“哪个月的费用”,让对方打款时写清楚;
- 如果别人代付,立刻让代付人签个说明(比如“此款系代郑州某公司支付2月电费”);
- 定期和客户对账,避免像本案一样“自己搞混欠款金额”。
-
别以为“合同写了就稳赢”
郑州某公司辩称“不是恶意欠钱”,法院信了,就降低了违约金。法律保护“老实人”,但前提是你得证明自己积极解决问题。郑州某公司提供了支付宝欠费截图和业主拖欠证明,新郑某供电公司却拿不出对方“故意赖账”的证据。建议:- 催款时留痕:发书面通知、微信记录存档;
- 客户说“困难”时,要求对方写还款计划(哪怕手写拍照也行);
- 如果对方真有难处,可以协商分期,总比最后打官司输一半强。
最后划重点:合同不是“恐吓工具”,而是生意的“安全带”。写得太狠可能无效,写得太松可能吃亏。就像开车系安全带——松了没用,勒太紧也难受,得卡在“刚好保命”的位置。
作为企业,与其事后打官司“赌运气”,不如事前把合同“织结实”。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业团队帮您审核合同、设计条款,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法律风险消失在签约前,生意才能跑得又稳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