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必须明确责任划分并保留证据,否则维权将困难重重 - 仙桃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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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21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9月20日,唐某与仙桃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苗种购销合同》,协议约定:一、甲(仙桃某公司)、乙(唐某)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双方雇佣的员工不属于对方的员工,双方对其劳资的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及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业务代表私自向乙方借款、借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货款需汇入甲方统一指定账号中。二、经甲乙双方认定购苗细则如下:1、种苗名称为黄鳝鱼种苗;2、苗种金额为39000元(包含上门指导、水质检测、苗种费、技术服务等,甲方负责饲料,药水,网箱及设施。乙方负责按甲方技术饲养,及时沟通,如乙方自行处理,造成养殖不成功,则承担相应责任)。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富优2号"活体成品鱼不得低于消费所在地批发价0.5元/斤(低于40元/斤由公司收购)(随行就市)。四、货款现金结算,当交当结,批交批结。五、甲方的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1、甲方免费向乙方传授"富优2号"黄鳝鱼驯养繁殖技术,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2、甲方长期免费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指导,甲方向乙方提供苗种,在到达乙方养殖场投放内,成活率不低于苗种总数的90%,低于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充,不另收取苗种费。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免费获得甲方合同期内技术指导服务及跟踪服务;2、乙方享有获得甲方后续品种改良,新品种养殖的优先权;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富优2号"鳝鱼养殖技术及种鳝转让卖给他人;4、乙方如扩大养殖规模,可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提供全程技术支持,人员上门建场,指导养殖技术等各项指导。六、约定事项:1、种苗到达乙方目的地时,甲方技术人员在场,乙方应及时按照技术要求养殖,有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甲方技术人员,否则发生其他状况自行承担责任。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养殖技术要求进行养殖,积极开拓市场,销售商品黄鳝鱼。3、在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养殖黄鳝情况下,每组(30平方)不低于1000斤;2、甲方包回收,保底价为40元/斤。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未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违约金。八、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合同签订后,唐某于2024年9月20日、25日两次向仙桃某公司支付10000元、20000元,合计30000元。唐某在仙桃某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始建造养殖鳝鱼的网箱,唐某花费网箱的辅料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合计1800元,经仙桃某公司同意从合同总费用中扣减,唐某于2024年9月26日将余下的7200元支付给仙桃某公司。至此,合同总费用支付完毕。2024年9月28日,唐某收到仙桃某公司寄来的鳝鱼苗种,经唐某自行称重,鳝鱼苗种净重159斤。2024年9月30日,唐某收到仙桃某公司寄来饲料17斤。2024年10月2日起,唐某发现鳝鱼种苗出现死亡,便联系仙桃某公司服务部邱某,邱某告知唐某鳝鱼种苗因螺杆菌引起肠炎,需要买药治疗,仙桃某公司可以帮忙代购,唐某因费用分歧拒绝了。2024年10月25日,鳝鱼养殖池中的鳝鱼死亡超过三分之二,唐某无奈停止了鳝鱼养殖。唐某要求与仙桃某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仙桃某公司退还39000元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第一,合同未约定解除事由,双方也未协商一致,不符合约定解除条件;第二,仙桃某公司已提供鳝鱼苗种并派技术员指导,鳝鱼死亡原因不明,唐某未能证明是仙桃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第三,合同有效期已过,无解除必要。最终,法院驳回了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唐某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养殖失败的纠纷,实际上暴露了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几个致命风险点。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用大白话告诉各位老板:合同签得好只是开始,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才是关键。
1. "责任模糊"是纠纷的导火索
本案中,合同虽然写着"成活率不低于90%",但没说明在什么情况下算对方责任,什么情况下算自己责任。鳝鱼死了,到底是水质问题、种苗质量还是养殖技术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也难以判断。就像你跟朋友约定"一起赚钱",但没说清楚谁出钱、谁出力、亏了谁负责,最后肯定闹掰。
企业怎么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可能出问题的地方"提前约定清楚。比如:"如因种苗质量问题导致死亡,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未按技术要求操作导致死亡,由乙方负责"。可以列举具体情形,不要用"等等"、"相关"这类模糊词语。
2. "没证据=没发生"是法律铁律
唐某说鳝鱼死了,只提供了自己记的死亡明细,没有照片、视频,也没找专业机构检测。就像你说邻居偷了你家鸡,但只有自己说,没监控也没证人,谁能信你?法院当然不支持。
企业怎么做:养成"留痕"习惯!收到货物当场验货、拍照;发现问题立即通过微信/邮件正式通知对方;重要沟通让对方书面确认。特别是技术类合作,建议约定:"出现问题后24小时内共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认可"。手机随手一拍,可能就是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
3. "口头答应"在法律上等于没说
唐某和仙桃某公司技术人员在微信里讨论买药治疗,但没明确谁出钱、谁负责。最后因费用分歧闹僵。很多老板觉得"对方口头答应了就行",但出事时对方一句"我没说过",你就傻眼了。
企业怎么做:重要事项必须书面确认!可以在合同里写明:"双方沟通以书面形式为准,微信、邮件等电子记录具有同等效力"。对于技术人员的口头承诺,及时通过正式渠道让公司盖章确认。记住:没签字盖章的承诺,法律上很可能不认账。
4. 合同期限设置不当,维权时机错失
合同有效期只有5个月,从2024年9月到次年2月,而黄鳝养殖周期可能更长。等唐某发现问题时,合同已经到期,失去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依据。就像你租房子,合同到期后才发现漏水,房东早就不管了。
企业怎么做:根据业务特点设置合理期限。长期合作项目建议:①合同期覆盖完整业务周期;②约定"争议解决条款有效期延长至争议结束";③设置自动续约机制。发现问题要趁早处理,别等到合同到期才行动。
给企业的三个实用建议
- 签合同时:重点检查"如果...那么..."的条款。比如"如果产品不合格,那么7天内可退货",而不是只写"保证质量"。
- 履行过程中: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每次交货、付款、沟通情况,关键环节让对方签字确认。
- 出问题时:先别急着打官司,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解决。很多合同写了"先协商、再调解、最后诉讼",跳过前面步骤可能导致败诉。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法律不保护"马大哈"。签合同时省下的律师费,可能变成日后几倍的损失。很多企业觉得"小生意不用太较真",但正是这些"小纠纷"最容易把企业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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