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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约要当心:企业主可能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 仙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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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41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22日,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建行惠懂你"APP或小程序召开线上全体股东会/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决议事项为:确认并同意田某文为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并代表其通过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发起建行普惠金融业务的贷款申请、信息授权、合同签订、贷款支用及资金支付、贷款及账户查询、贷款还款等操作。2022年10月22日,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田某文通过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签订《业务授权协议》一份,约定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授权田某文通过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发起建行"小微快贷"业务的贷款申请、信息授权、合同签订、贷款支用及资金支付、贷款及账户查询、贷款还款等操作。2022年10月22日,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与借款人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共同借款人田某文通过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签订《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向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田某文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2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3.95%,在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贷款逾期的罚息及复利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即5.925%。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在结息日向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本合同项下债务为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企业的连带债务,一旦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按本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可以向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的债权。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均不得以其内部关于债务承担的任何约定或其他任何异议拒绝向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10月22日,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向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行开立的账户发放借款1000000元。2023年10月22日借款到期后,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田某文未按约偿还本息。资金交易查询显示:截至2024年10月11日,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田某文尚欠借款本金960000元,逾期利息62118.52元;截至2025年6月16日,尚欠借款本金959900元,逾期利息104588.92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判决仙桃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田某文10天内一起归还银行9599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但驳回了银行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的请求,因为银行没提供相关证据。

三、案例核心风险提示:电子渠道贷款签字需格外谨慎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对企业主极其危险的"连带责任"陷阱!许多企业主以为只是帮公司办个贷款,却没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拿个人财产替公司还债。

关键风险点一:电子签约不等于"随便点"
现在很多银行推出手机APP贷款服务,操作简单便捷。但请注意:在APP上点"同意"和纸质合同签字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本案中,田某文通过"建行惠懂你"APP操作,不仅成为公司贷款的授权代表,还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这意味着公司还不上钱时,银行可以直接找他个人要全部欠款。很多企业主以为只是"代表公司办事",却不知轻点几下就背上了个人债务。

关键风险点二:连带责任是"定时炸弹"
合同中明确写着"债务为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企业的连带债务",这是最危险的条款!通俗讲,就是银行可以不找公司,直接要求田某文个人还100万贷款。企业经营有风险,但个人财产(房子、存款等)本应与公司债务隔离,一旦签了这种条款,老板的个人钱包就和公司账户"捆"在一起了。

关键风险点三:线上授权决议可能埋雷
公司通过APP召开"线上股东会"授权田某文操作,看似规范,实则暗藏危机。决议只说"授权田某文办理贷款",却没明确排除其成为"共同借款人"的可能性。企业做类似授权时,一定要写清楚"仅授权代表公司办理,不代表个人承担债务",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代表人稀里糊涂变成债务人。

给企业主的实用建议:

  1. 看清"共同借款人"字样:任何贷款文件中出现这个词,务必警惕!这意味着您要拿个人财产担保公司债务。如果只是授权代表公司办事,合同中不应将您列为借款人。

  2. 不要盲目点击"同意":线上贷款虽然方便,但每一步操作前都要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关于责任承担的部分。建议放慢操作速度,必要时截图保存。

  3. 明确授权边界:公司给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要写清楚"仅限于代表公司办理业务,不产生个人债务责任"。避免使用"全权代理"等模糊表述。

  4. 保留完整证据链:所有电子操作记录、沟通信息都要保存好。本案中银行因没提供律师费证据而败诉,说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企业和个人同样适用。

  5. 专业把关不可少:涉及大额贷款或关键合同,务必请专业律师提前审核。几万元的律师费可能避免上百万元的损失,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

很多企业主认为"我们一直这么操作没事",但法律风险就像"灰犀牛",平时看不见,一旦爆发就难以承受。本案中田某文可能只是帮公司走个贷款流程,却面临个人财产被执行的风险,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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