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后遇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赔18万多元!-赤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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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您是否担心投保后保险公司“耍赖”不赔钱?最近一起真实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家建材公司车辆出事后,保险公司只愿赔一半损失,结果法院直接判赔18万多元!今天,我们就用这个案例,手把手教您如何避免“买了保险却拿不到钱”的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7)鄂1281民初13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9月30日晚,赤壁市某远建材有限公司雇请的司机陈某兵驾驶该公司所有的鄂L×××××重型半挂牵引车、鄂L×××××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沿S102线由嘉鱼县往武汉市方向行驶。23时25分,行驶至嘉鱼县潘家湾镇通武街木材检查站路段时,因陈某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撞上道路防撞墩后侧翻到沟渠中,造成车辆、防撞墩、灯箱、防撞桶、防撞墙和路面受损。嘉鱼县公安局交警认定,陈某兵负事故全部责任。
赤壁市某远建材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12月21日就与黄冈市某保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两辆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保险期到2016年12月21日。事故后,双方对半挂车损失35823元无争议,但黄冈市某保分公司拒绝赔偿牵引车损失、加油站和路政损失、施救费及鉴定费。赤壁市某远建材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牵引车损失123217元,加油站和路政损失8325元(公司已垫付),另支出鉴定费4000元、施救费18000元。多次协商无果后,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黄冈市某保分公司必须全额赔偿赤壁市某远建材有限公司189365元,包括第三者损失8325元、牵引车损失123217元、半挂车损失35823元、施救费18000元、鉴定费4000元。保险公司提出的“不赔施救费、鉴定费”“牵引车损失过高”等理由,法院全部驳回!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这样投保才不吃亏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保险陷阱”: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结果出事后保险公司找借口拒赔。法院为什么支持企业?关键点就三个:
- 合同有效是“护身符”:企业按时交了保费,合同就受法律保护。保险公司不能说“条款没看清”就耍赖。
- 证据齐全是“硬道理”:企业自己做了专业鉴定、保留了所有票据(如施救费、垫付赔偿的凭证),让保险公司无法抵赖。
- 必要费用必须赔:施救费(比如拖车费)是减少损失的合理开支;鉴定费是查清损失的必要成本——法律明确规定这些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投保时擦亮眼:别只看“保费便宜”,重点读清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比如,是否明确写了“施救费不赔”?如果有,赶紧和保险公司协商修改!
- ✅ 出事后马上行动:
- 1小时内报险(保留通话记录);
- 用手机拍现场照片、视频;
- 所有修车、拖车、赔偿他人的票据统统留好,哪怕是一张小收据!
- ✅ 被拒赔别认怂:保险公司说“损失太高”?立刻委托第三方鉴定。像本案中,企业自己花钱做鉴定,反而成了胜诉关键!
记住:保险不是“买了就完事”,而是“全程留痕才安心”。一次疏忽,可能让几十万保费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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