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核心业务 外包 给个人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松滋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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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
案号:(2022)鄂1087民初153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生态水电公司于2005年5月23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楼某钢。2006年11月被告的丈夫程某(已死亡)到某生态水电公司工作。某生态水电公司正式投产发电后,公司负责人将财务工作以外的全部工作包括公司的日常管理、人员招入、其他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交由程某负责。按照公司负责人与程某的约定,公司按月向程某及其他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公司的业务开支由程某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后由公司报销。2022年3月2日程某因病死亡。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某生态水电公司与程某于2006年11月22日至2022年3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公司需要承担劳动关系下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以为把核心业务"包"给个人就能躲开劳动关系,结果法院不买账!某生态水电公司坚称程某是"承包人",不是员工,理由是程某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只年底见一面。但法院通过工资记录、工作内容等证据,认定程某实质上仍是公司员工。为什么?
关键三点让企业输了官司:
- 工资按月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给程某发工资、过节费、值班补贴,还帮他交社保。这就像给自家员工发钱,而不是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 工作绕不开公司:程某干的水电站日常管理、人员招用等工作,恰恰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法院说:"你发电公司让别人管发电,这不就是核心业务吗?"
- 管理跑不掉:虽然程某有些自主权,但报销要打报告、任务要按公司要求完成,本质上还是"听老板指挥"。
很多企业老板常犯的错误:以为签个"承包协议"就能把员工变"外包",殊不知法院看的是实际干活方式!就像你把餐厅后厨"包"给厨师长,但每天都去检查菜品、规定营业时间、按月发工资,这在法律上还是劳动关系。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3个实用建议
1. 核心业务别"包"给个人,要包就找正规公司
如果你的主营业务(比如水电站运营、餐厅服务)交给个人"承包",风险极高!正确做法:找有资质的服务公司签外包合同,并确保:
- 服务公司自己管理员工
- 你只验收结果,不插手过程
- 费用按项目结算,不是按月发"工资"
2. 工资条比合同更重要
本案中公司输在"工资表"上。即使合同写"劳务承包",但银行流水显示"程某2022年1月工资5000元",法院直接认定是劳动关系。
✅ 正确操作:
- 给承包方付款写"项目款""服务费",别出现"工资""补贴"字样
- 保留工作指令记录(如"请于X日前完成XX任务")
- 让对方开正规发票,别用工资表形式做账
3. 自主权要有边界
程某虽然管理日常事务,但报销要打报告、任务听公司安排,这在法律上就是"受管理"。真正劳务关系应该是:
- 承包方自己招人、管人
- 你只说"3月底前发多少电",不管他怎么组织干活
- 对方用自己设备、工具完成工作
🌰 举个栗子:你让老王"承包"水电站清洁,但规定他必须每天8点上班、穿公司制服、用公司扫把——这还是劳动关系!应该说"每月把电站地面打扫干净就行,工具时间你自备"。
最后提醒:别学本案公司犯低级错误——质疑合同造假却拿不出证据,还让员工撤回证据。所有用工材料(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表)必须完整保存2年以上,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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