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抵押合同不办登记,银行无法优先受偿 - 松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238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月5日,松滋某银行有限公司与胡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胡某发放借款25万元,期限自2023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年利率8%,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约定,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1.5倍即12%,逾期利息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当日,双方还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胡某以其所有的位于松滋市道号的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权益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款项。2023年1月6日,松滋某银行有限公司又与刘某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刘某为上述借款合同下的银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他款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松滋某银行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如约发放借款25万元至胡某账户。2024年1月起,胡某未能按约偿还本息,银行遂于2024年8月26日向胡某、刘某发出《全部收贷通知书》,宣布未到期的贷款本息提前到期。截止2024年8月26日,胡某尚欠借款本金175555.93元、利息8171.71元、复利328.61元、罚息1976.23元,合计186032.48元。
同时查明,松滋某银行有限公司与胡某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双方对约定的抵押物即位于松滋市道号的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胡某要还清所有欠款(本金加利息、罚息等共186032.48元),刘某作为担保人得连带承担这笔债务;但银行想用胡某的房子优先抵债的请求被驳回了,因为房子根本没办抵押登记。
三、核心风险提示:抵押合同签了≠能优先受偿,登记才是关键!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签了抵押合同,却忘了办登记,结果担保形同虚设!
银行和胡某白纸黑字写了抵押合同,还约定了房子担保债务,但法院为啥不支持银行“先卖房子还钱”?因为法律有硬性规定:房子、土地这类不动产抵押,光签合同没用,必须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没登记,就像给房子贴了“已抵押”的标签却没撕开包装——外人根本不知道这房子有“债务枷锁”,银行自然不能优先卖房抵债。本案中,银行只忙着放贷签合同,却漏了最关键的登记步骤,导致25万借款少了“安全绳”,只能干瞪眼看着刘某的连带担保兜底(万一刘某也没钱,银行就惨了)。
企业避坑指南:
- 抵押=签合同+办登记,缺一不可!
无论是借钱给别人还是别人借给你,涉及房产、厂房等抵押时,签完合同24小时内就要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手续。别信“过几天再说”,拖一天风险涨十分——万一抵押物被偷偷转卖或查封,你的债权就裸奔了。 - 担保别只盯“人保”,小心“人保”变“空保”!
本案中刘某的连带担保救了银行一命,但如果刘某破产或失联呢?企业设置担保时,必须“人保+物保”双保险:既要找靠谱的担保人(查清资产状况),更要确保抵押物登记到位。 - 定期自查担保“健康码”!
每季度花10分钟核对:抵押登记证是否到手?担保人联系方式是否有效?合同里“实现债权的费用”是否明确包含律师费、保全费?(本案银行就因条款写得全,顺利让被告承担了诉讼费)。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认“我办了”。签合同时省下的100元登记费,可能换来100万坏账!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看到企业因小疏忽酿大祸。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风险防控方案,用实战经验帮您堵住合同漏洞、优化担保设计。我们的服务极高的性价比——先提供免费风险体检,满意后再签约付款,让每一分法律顾问费都花在刀刃上。企业安全无小事,早一步预防,远胜事后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