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字确认交易企业难逃付款责任 - 宜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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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您是否以为员工私下签字的交易,只要公司没盖章就能“不认账”?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明确:员工代表公司签字收货,即使事后否认授权,企业仍可能被判全额付款。如果您是做生意的企业主,千万别再忽视内部管理漏洞了——这类纠纷轻则赔钱,重则影响商誉。下面用大白话带您看透风险,教您提前“避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23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宜城市雅某置业有限公司属于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被告修建的雅新名都小区需要绿化,湖北襄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员刘某罕多次在原告处采购花木及草籽。2018年3月25日,被告再次在原告宜城市楚都某木园林场处购买草籽250公斤。同年9月28日,双方就购买的草籽补签了一份《采购合同书》。合同约定,草籽采购数量为250公斤,单价26元/公斤,总价6500元。原告送货时由雅某置业公司员工罗某平出具了证明予以确认。事后由于被告未及时支付货款,原告经多次索要无果,导致本案纠纷发生。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宜城市雅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草籽款6500元及利息(从2018年4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员工签字=企业埋雷,三招教您提前“排雷”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才6500元的小买卖),却暴露了企业最常犯的致命错误:以为“员工没授权=交易无效”。被告雅某置业公司辩称“罗某平只是普通员工,没权力签字”,但法院为啥不买账?关键就三点:
- 交易真实发生:草籽确实送到了工地,用于小区绿化;
- 员工身份可信:罗某平是公司采购相关岗位的员工,日常负责此类事务;
- 证据链完整:有员工签字的收货证明+事后补签合同+集团采购员证言。
法院直接认定:员工在职责范围内签字,代表公司行为,企业必须买单!
企业血泪教训 & 防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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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再犯的错:
- 和供应商“口头约好就送货”,想着“反正没签合同不算数”;
- 收到货后让基层员工随手签收,却不留书面授权记录;
- 发现问题只说“员工越权”,指望法院支持“不认账”。
(本案被告就栽在这儿:送货时让员工签证明,欠钱后又推说“他没权限”,法院直接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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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行动的3招“保命术”:
1. 小交易也要“白纸黑字”
别嫌6500元的小买卖麻烦!送货前必须签简易合同:写清货物数量、单价、付款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或授权人签字)。口头约定+员工个人签字 = 未来打官司的“送分题”。
2. 员工权限“明明白白”
给采购、收货岗位员工发《授权书》(注明能签什么、不能签什么),并同步告知合作方:“只有王某/李某签字才有效”。避免让普通员工“代签”,否则法院默认他在干本职工作!
3. 收货环节“留痕管理”
送货单必须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单,写明“经XX部门验收合格”,由指定授权人签字。千万别用个人手写便条! 本案中罗某平一张手写证明,就让公司赔了钱还倒贴利息。
真实风险提示:类似纠纷在中小企业高发!很多老板以为“拖着不付钱没事”,但法院一旦认定交易真实,不仅要付本金,还得加算利息(本案年利率6%),外加诉讼费、律师费。更可怕的是,供应商可能把您告上“失信名单”,贷款、投标全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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