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签书面合同货款难追回-天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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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你是不是经常遇到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明明发了货、对了账,可一打官司,钱却要不回来?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不签书面合同、不留公司盖章证据,企业可能血本无归! 这个案例发生在安徽天长,是很多中小企业容易踩的“坑”。别担心,下面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顺便教你几招防风险的方法。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471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安徽某科有限公司长期给叶某和天长某电有限公司供应线路板。2022年1月27日,叶某个人写了张欠条,说欠安徽某科有限公司47.5万元线路板款。之后叶某又陆续付了钱:2022年12月付了1.5万元,2023年4月付了1.5万元,4月底付了4000元定金,5月初付了1万元,5月下旬又付了1万元,9月又付了1.5万元。安徽某科有限公司还通过微信发了对账单,显示2023年还欠1.7万多元。但叶某一直没付清,最后算下来,他个人总共欠了46.2万多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叶某个人还钱——15天内付清46.2万多元货款,还要从起诉那天起算利息(按年利率3%)。但是!法院驳回了安徽某科有限公司对天长某电有限公司的起诉,理由很简单:没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公司欠的,公司也没在欠条或对账单上盖章。也就是说,安徽某科有限公司只能找叶某个人要钱,可叶某要是没钱,公司就彻底“凉凉”了。
三、法律风险提示:为什么货款“有去无回”?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句话:企业把货卖给“公司”,却没留公司盖章的证据,结果钱只能找“个人”要,风险全自己扛!
- 风险1:口头约定等于“白纸”
安徽某科有限公司和天长某电有限公司做了多年生意,但一直没签书面合同。叶某虽然是公司的人(比如业务员或老板),可他写欠条时只签了个人名字,没盖公司公章。法院一看:这钱是叶某个人欠的,和公司没关系!很多企业觉得“熟人合作不用签合同”,但一旦出事,口头承诺在法庭上一文不值。 - 风险2:证据链断了,官司必输
安徽某科有限公司用微信发了对账单,但天长某电有限公司没回复、没盖章确认。法院说:这只能证明叶某个人知道欠款,不能证明是公司行为。现实中,企业常犯的错误是:送货单让个人签收、催款只找业务员、对账不盖章……这些细节,一打官司全成“漏洞”。 - 风险3:个人还款能力差,企业损失大
叶某个人欠46万多元,但他要是跑路或没钱,安徽某科有限公司就血本无归。而天长某电有限公司作为正规公司,本可以承担还款责任,却因为没证据被“摘干净”。小企业最怕这种事——货发了,钱没了,还倒贴律师费!
企业防风险3招(超实用):
- 签合同必须“双保险”
- 无论客户多熟,都要签书面买卖合同,明确写清“买方是公司”(比如“天长某电有限公司”),并加盖公司公章。别只让业务员签字!公章才是“护身符”,个人签字只能追个人。
- 交易全程“留痕迹”
- 送货单、对账单必须让客户加盖公司收货章或公章;微信催款时,加一句“请公司财务确认”。安徽某科有限公司如果当时让天长某电有限公司盖个章,现在就能直接告公司。
- 定期对账“清旧账”
- 每季度让客户签一次对账函,写明“截至X月X日,欠款XX元”。别等欠款滚到几十万才行动——小问题拖大,钱就更难要。
记住:法律只保护“看得见”的证据。 你以为的“合作默契”,在法庭上可能一文不值。这次天长的案子,就是给所有老板敲响警钟:不签合同、不留公章,等于把钱送进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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