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记账不规范易引发货款纠纷风险 - 天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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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遇到过客户说“钱早就付了”但账上却对不上的糟心事?这类纠纷不仅拖累经营,还可能让企业白白损失血汗钱。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聊聊:为什么记账方式不清晰,会成为买卖合同中的“隐形炸弹”?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181民初278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天长市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卖建筑隔墙板的企业)和邹某多年来一直有生意往来。双方习惯“滚动结算”——就是一边供货一边算账,不一次结清。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 2020年6月19日,两人对账后,邹某打了一张欠条,写明欠公司119500元。
- 2021年1月,邹某转账还了30000元。
- 2021年2月5日,邹某又买了67700元的货,当场打了欠条;同一天,他还分几笔转了119510元给公司(包括80000元、9510元等)。
- 2021年5月12日,邹某再买64000元货,又打了一张欠条。
- 之后,他又陆续转账40000元(2021年6月和2023年1月)。
公司一算账,发现邹某还欠61690元,多次催要无果,就把邹某告上法庭。
邹某却喊冤:“钱早付清了!2021年2月5日那天,公司还给我开过一张67700元的收据,证明我付过款。”公司解释:这是记账习惯——当客户签收的送货单退回去时,公司会开收据“表示账已平”,但实际没收到现金,所以还得让客户打欠条挂账。法院查了公司账本,发现多笔交易都这么操作,觉得公司说得在理。
法院最后怎么判?
简单说:邹某得立刻付清61690元货款,还得从起诉那天起按年利率5.175%支付逾期利息(算下来每年多赔3000多元)。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警惕的“记账陷阱”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客户赖账,实则暴露出企业财务管理的大漏洞——记账方式自相矛盾,给纠纷埋了雷!
- 风险点在哪?
公司一边开“已收款”收据,一边又要客户打欠条,逻辑打架:客户自然觉得“既然开了收据,就是钱付清了”。邹某举着收据抗辩时,公司差点吃哑巴亏。幸亏法院认可了它的记账习惯,但现实中很多企业没这么幸运——如果账本不完整或解释不清,法院很可能判企业败诉,货款直接打水漂。 - 企业该怎么防?
- 收据和欠条不能“双标”:收到真金白银再开收据;如果只是退送货单或对账,就写“账目核对确认单”,别用“收款”字眼。
- 每笔交易留“证据链”:转账备注用途(如“付2021年5月12日货款”),现金支付必须让客户签收条,送货单、欠条、付款记录要能一一对应。
- 滚动结算要定期“清零”:别像本案拖好几年。建议每季度对一次总账,结清旧账再开新单,避免新旧款项混在一起说不清。
记住: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烂笔头不如规范流程。 小企业常觉得“口头说清就行”,但一旦闹上法庭,没白纸黑字就是0分。花10分钟理清账目,能省下10万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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