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能以从业资格证问题拒赔-都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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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9)桂1228民初1304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8年12月30日10时50分,黄某驾驶皖P×××××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P×××××号挂车由红渡驶往大化方向,行驶至红渡—大化6公里+700米(S211线244KM+500M)路段处,在遇到前方同向因事故难以移动而停在路边的陆某驾驶的桂A×××××号牌小型轿车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滑,碰撞到对向由张庆华所驾驶的桂M×××××号牌大型普通客车(载谭某等18人),后又碰到桂A×××××号牌小型汽车尾部,造成张庆华及车上乘客谭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都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某、张庆华及桂M×××××号牌大型客车车上乘客无事故责任。
皖P×××××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皖P×××××号挂车车辆所有人系黄某,上述车辆挂靠在宁国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宁国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为皖P×××××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额100万元),皖P×××××号挂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商业险(保额1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事故发生后,原告支出吊车费4000元、拖车费3200元,并于2019年1月5日将受损车辆送往修理厂维修,维修时间为72天,支出维修费49244元。黄某已垫付原告车辆维修费270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原告66002.54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赔偿6403.2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1.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不能随便用,必须清清楚楚写明白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点是:保险公司想以"驾驶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为由拒赔商业险,但法院没支持!为什么?因为保险合同里写着"驾驶营业性机动车需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但没说清楚到底要什么证。就像你去买东西,商家说"要带必备证件",但没告诉你具体带身份证还是驾驶证——这种模糊条款法院不会认。
对企业提醒:
- 如果你是运输公司,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免责条款"写得清不清楚。如果条款里写"需取得相关证件",要追问清楚是哪些证件(比如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等),并让保险公司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 每年检查驾驶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挂靠车辆(像本案中黄某的车挂靠在宁国市某物流公司),别等出事才发现证件有问题。
2. 停运损失能赔,但不能"狮子大开口"
原告主张13万多的停运损失,法院只支持了4万多。为什么?因为原告直接拿"营业收入"当"损失",但实际运营要扣油费、工资等成本。法院按收入的40%计算才合理——就像你开餐馆,不能说"今天没营业损失1万元",得扣掉房租、人工等实际成本。
对企业提醒:
- 车辆出事故后,主张停运损失要有理有据:
✓ 保留维修记录(明确维修天数)
✓ 提供近期真实的运营流水(别用高峰期数据)
✓ 主动扣除油费、人工等成本(一般按收入30%-50%计算较合理) - 别信"按日收入全额索赔"的说法,法院会严格审核,虚报反而可能败诉。
3. 挂靠经营风险大,管理要跟上
本案中黄某的车挂靠在宁国市某物流公司,结果出事要公司一起担责。很多企业为了省事让车主"挂靠",却不管驾驶员资质、车辆保养,最后风险全兜回来。
对企业提醒:
- 签挂靠协议时必须加条款:
✓ 要求车主定期提交驾驶员证件、车辆年检证明
✓ 明确约定"证件不全出事由车主全责承担"
✓ 为挂靠车辆单独买足额商业险(别只靠交强险) - 每季度抽查10%挂靠车辆,拍照存档(比如查看灭火器、轮胎磨损情况),留下管理痕迹——万一出事能证明你尽到监督责任。
最后划重点: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想用模糊条款拒赔?记住本案核心——免责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否则法院不认!企业只要做到三件事:证件定期查、保险条款细、损失计算实,就能避免90%的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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