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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交通事故中职务行为证据管理关键点-南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南陵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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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主或管理者,您是否担心员工开车办事时发生事故,企业却要背锅?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员工出事时,企业必须拿出“职务行为”铁证,否则损失可能由员工个人承担,企业也难逃管理疏漏风险! 下面用通俗语言解读案例,帮您避开大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8)皖0223民初525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3月23日11时10分许,柯某驾驶皖B×××××号普通货车(车辆所有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陵某供电公司)从南陵县供电公司开往工山镇枫桥变电所途中,沿X074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X074线(工山镇枫桥变电所)门前时,柯某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绿源”牌电动三轮车后右转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和乘坐人陈秀英受伤、两车损坏。经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在南陵县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足软组织挫裂伤、左足小趾远节趾骨骨折,后转至南陵县中医院多次住院。柯某垫付了全部医疗费12631.03元、护理费7460元和车辆维修费773元。张某另自行支付了7426.32元医疗费(用于治疗高血压、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后经司法鉴定:张某部分医疗费(1187.95元)与事故无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90日。另查明,事故车辆在英大泰和某保险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商业三者险。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1. 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损失28020元;
  2. 保险公司支付柯某垫付款16002.70元;
  3. 柯某个人承担鉴定费2300元和诉讼费1550元(已从垫付款中扣除);
  4. 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关键点: 柯某声称自己是“职务行为”(即开车是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但因拿不出证据,法院没认可。结果企业(国网南陵某供电公司)不用赔钱,但柯某自己得掏腰包承担费用!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核心观点:员工出事故,企业“职务行为”证据不保,风险全转个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企业致命漏洞:柯某开公司车办事出事,一口咬定是“职务行为”,但企业既没答辩也没提供证据(比如派车单、工作记录),法院只能认定“证据不足”。结果:

企业必须注意的3大风险点(附实操建议):

  1. “职务行为”说不清,员工个人背锅,企业信誉崩盘

    • 案例中柯某无法证明开车是公司指派,导致个人承担额外费用。现实中,员工可能因企业不配合取证而闹上劳动仲裁,甚至发短视频曝光“公司甩锅”,引发舆论危机。
    • 怎么办?
      • 建立《车辆使用登记表》:员工每次开公司车,必须填写“事由、路线、时间”,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手机APP打卡更高效)。
      • 保留工作指令记录:微信派单、邮件安排等电子证据,定期备份到企业云盘。
  2. 医疗费扯皮,基础疾病成“甩锅”借口

    • 张某治疗肾病的费用被鉴定为“与事故无关”,保险公司拒赔。如果企业不能证明事故加重了伤者病情(如疲劳驾驶导致失控),可能被质疑“过度医疗”,赔偿金额大缩水。
    • 怎么办?
      • 事故后48小时内固定证据:用手机拍现场视频,注明“员工执行XX工作任务中”;联系保险公司同步介入,避免伤者混治基础病。
      • 给员工买足“雇主责任险”:比普通车险多覆盖员工职务行为风险,保费低但关键时刻救急。
  3. 企业“不出庭=认输”,小疏忽酿大祸

    • 国网南陵某供电公司全程没出庭答辩,法院直接以“证据不足”不认定职务行为。很多企业以为“有保险就万事大吉”,结果丧失抗辩机会。
    • 怎么办?
      • 设立“事故应急小组”:法务或HR必须24小时内联系员工、收集证据,绝不出庭等于放弃权利!
      • 员工培训常态化:每年开展1次《安全行车与证据保存》实操演练(例如模拟事故后如何取证)。

一句话总结: 别等事故来了才找证据!日常管好“车钥匙、派单表、保险单”,企业才能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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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注:文中人名、企业名已按司法实践匿名化处理,案例引自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