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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确认续租状态易引发租金纠纷-长垣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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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0783民初760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6年11月,崔某与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始每年租赁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JM78-1-3-026号摊位经营"兰舍"牌硅藻泥。2018年11月9日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再次与崔某签订《居然之家招商合同<2018版>》,崔某租赁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JM78-1-3-026号摊位,面积为268.2平方米,合同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9日,许某恒为崔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0.67元;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天0.5元;市场管理费的计算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崔某每月15日之前向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按上月的销售额的0.5%缴纳市场管理费,其二是崔某每月销售低于保底销售的,按保底销售额的0.5%缴纳市场管理费(保底销售额为每平米每月500元,故每月共134100元);同时《附件四:招商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第2项约定广告促销费的计算方法。同时崔某按照合同约定向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交纳了30000元保证金。2019年11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崔某在用户地址为三楼兰舍硅藻泥的电表上多次交费购电。2019年11月11日崔某在居然之家场地销售金额为5000元,2019年11月17日的销售金额为10000元,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因举办联盟活动,崔某因参与活动被返钱3000元。

法院判决:崔某需支付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租金26109.78元、物业费45057.6元、市场管理费8046元,共计79213.38元;驳回长垣某居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广告促销费和滞纳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一句话看懂案件关键: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还在用场地,而你没说"不租了",法律上就默认你们还在继续合作!

这个案例就像你把房子租给朋友,合同到期后朋友没搬走,你也一直没提这事,结果后来朋友说"我没住啊",你却拿不出证据证明他还住着——最后法院可能判你输。

企业最该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我以为合同到期就结束了"的误区
    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用场地,出租人没反对的,就变成"说散就散"的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四条)。本案中,崔某合同到期后还在卖货、交电费、参加活动,法院就认定她还在租用场地。
    企业对策:合同到期前30天,必须书面通知承租人"续租or退场",千万别装"老好人"不吱声!

  2. "我要钱但拿不出证据"的尴尬
    原告要了8万多元,法院只支持了7.9万,因为:

    • 广告促销费:没提供"促销天数"证据 → 不支持
    • 滞纳金:合同约定日0.1%(年化36.5%)太高 → 不支持
      企业对策
      ✓ 费用计算必须像做菜谱一样写清楚(例:市场管理费=134100元×0.5%×12个月)
      ✓ 滞纳金别超"每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否则法院可能当没写
  3. "撤场证明"比钱还重要
    崔某说"合同到期我就搬了",但拿不出撤场签字单,而原告却有:

    • 销售小票(11月11日5000元、17日10000元)
    • 电费充值记录(多次购电)
    • 微信催款截图
      企业对策
      ✓ 撤场时必须签《场地交接确认书》+拍视频
      ✓ 日常保存"水电费缴纳""销售数据""活动参与"等小凭证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很多企业栽跟头,就是因为觉得"口头说说就行"。记住: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真凭实据!定期检查合同状态,比年底催债轻松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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