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约定“决算后支付”但尾款固定时付款条件视为成就-新郑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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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179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6月1日,《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通知书》上面记载:“项目名称:新郑文旅局新郑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所需全程设计辅导咨询项目;采购人:新郑文旅局;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1-05-28 09:30;成交单位:北京某计公司;成交报价(元)1490000元;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中标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收到本通知书后,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该通知书落款处,加盖有采购人新郑文旅局印章、北京某计公司印章。
2021年7月14日,新郑文旅局(甲方、委托方)与北京某计公司(乙方、受托方)签订《新郑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设计辅导咨询合同书》,主要内容约定如下:新郑文旅局经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某计公司为新郑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设计辅导咨询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在甲乙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新郑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设计辅导咨询》事宜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新郑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程设计辅导咨询。二、项目地点:河南郑州新郑市。第二条工作内容。一、初步成果阶段。1.新郑市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咨询诊断、任务台账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1)。2.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说明材料编制辅导(详细内容见附件2)。3.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培训及模拟验收等专项指导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3)。二、专家评审(模拟验收)阶段。1.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场验收整改辅导(详细内容见附件4)。2.新郑市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视频及3000字专题汇报材料制作(详细内容见附件5)。三、迎检验收阶段。1.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氛围营造及迎检线路设计(详细内容见附件6)。第三条项目服务费及工作进程、支付方式。一、项目服务费总额。本项目服务费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元整(¥1490000元)。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的乙方到项目地的往返交通差旅费及驻场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承担。二、支付进程及方式。(一)进场阶段: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款,即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元),乙方收到款后5日内安排团队开始进场工作。(二)初步成果阶段:基本完成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咨询诊断、任务台账编制服务、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说明材料编制辅导、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培训及模拟验收等专项指导服务等初步成果后,甲方组织进行成果审核。通过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二期款,即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元)。(三)专家评审(模拟验收)阶段:基本完成新郑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场验收整改辅导、新郑市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视频及3000字专题汇报材料的制作,甲方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模拟验收。通过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三期款即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元)。(四)尾款:剩余40%款项为尾款,计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元整(¥596000元),在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验收通过,经甲乙双方就项目合同款进行决算后十日内支付。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北京某计公司提供了相关服务。2022年12月30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新郑市被认定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21年12月30日、2023年4月20日,新郑文旅局向北京某计公司依次付款298000元、298000元,共计596000元。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2日,新郑文旅局向市政府申请支付第三批专家评审阶段项目款即298000元,但未获审批通过。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新郑文旅局必须付给北京某计公司剩余服务费89.4万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从2023年1月10日起算),但驳回了北京某计公司要求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的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就像你请人装修房子——合同写了“验收后付尾款”,结果房子装好了、你住进去了,却说“还没做最终结算,所以不给钱”。法院说:不行!如果尾款金额是固定的(比如合同写明“尾款5万元”),且装修已经完成(房子能住人了),那就该付钱,不能拿“要等结算”当挡箭牌。
为什么新郑文旅局输了?关键三点企业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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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不是拖延付款的万能理由
合同里写了尾款要“决算后支付”,但法院发现:尾款59.6万元是固定金额,没有写“根据服务质量调整”;更重要的是,新郑市真的成功创建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当于装修验收合格)。这时,新郑文旅局还说“没决算就不能付钱”,等于耍赖。
→ 企业风险提示:
如果你作为服务方(比如咨询公司、设计公司),签合同时要明确写:“尾款XX元,验收通过后X日内支付”。别让“决算”变成对方拖延的借口!如果对方坚持要写“决算”,必须补充:“决算仅核对服务是否完成,金额不变”。
如果你作为付款方(比如政府部门、甲方),别以为写个“决算”就能无限期拖款。真要决算,必须约定清楚:谁来决算?多久完成?超期怎么办? -
服务效果达标,服务费就该付
新郑文旅局辩称:“创建成功是靠我们自己努力,不是北京某计公司的功劳”。但法院说:合同目标就是“创建省级示范区”,现在目标达成了,就证明服务有效。除非你能拿出证据(比如验收报告写“服务不到位”),否则不能赖账。
→ 企业风险提示:
服务类合同一定要把“成功标准”写具体!比如:“以政府发文认定为省级示范区为准”。同时,服务方要留证据:工作记录、客户签字确认的成果、验收通知等。北京某计公司赢了,就是靠河南省文旅厅的红头文件——这是铁证! -
违约金别约定太高,否则法院会砍
合同写了违约金“日千分之一”(一年36.5%),但法院直接调低到LPR(现在约3.45%)。为什么?因为太高了,相当于借钱利息的10倍,明显不合理。
→ 企业风险提示:
约定违约金时记住:- 别超过实际损失的30%(比如欠款100万,违约金最多30万);
- 写“按LPR的1.3-1.5倍计算”最稳妥,法院基本会支持;
- 别写“日千分之一”这种吓人的数字,签了也白签!
最后划重点:
企业签服务合同时,别让“决算”变赖账工具,别让“效果”变模糊概念,别让“违约金”变废纸条款。合同不是走形式,每一句都可能决定你年底能不能拿到钱!建议在签合同前,花1小时找专业律师把关——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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