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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要额外支付50%利息!企业付款别拖延-济源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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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598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9月,济源市某有限公司与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向济源市某有限公司购买低硼硅玻璃安瓿,合同有效期从2021年9月26日到2022年9月25日。合同规定:济源市某有限公司在送下一车货时,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需结清上一车货款;双方停止合作后,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必须结清全部货款。
合同签订后,济源市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4日供货价值96073.16元。2021年11月10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内容相同的《购销合同》,济源市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供货价值90186.8元。两车货物总计186259.96元。
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唐某在2022年5月19日和10月27日支付了10万元,2024年3月26日通过工作人员周某微信转账支付了2万元。剩余66259.96元一直未付。

法院判决: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济源市某有限公司货款66259.9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66259.9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从2022年9月26日起到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法院驳回了济源市某有限公司对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周某只是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公司行为,个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避免“欠钱又赔利息”的惨剧?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拖欠货款不光要还本金,还得额外付50%的高额利息!法院判决的“LPR加50%”听起来很专业,其实很好懂:假设正常贷款利率是4%,企业就得按6%(4%+4%×50%)来算利息。拖得越久,利息滚得越多。比如本案拖欠4年,光利息就可能上万元,比单纯还钱多花一大笔冤枉钱。

企业老板们一定要记住这3条血泪教训:

  1. 合同写清楚,付款别拖延
    本案中,合同明明写了“停止合作后结清货款”,但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拖到2024年还在付部分款项,结果法院从2022年9月合同到期日就开始算利息。提醒:签合同时,务必明确“最晚付款时间”,比如“货到30日内付清”。千万别口头说“过几天打款”,否则一拖就是法律风险。

  2. 员工办事≠个人担责,但授权要留痕
    周某作为员工用微信转账付了2万元,法院认定这是公司行为,他个人不用赔钱。但关键点在于: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没否认周某是员工,且转账时备注了“货款”。提醒:企业让员工签合同或付款时,必须书面授权(比如盖公章的委托书),微信/邮件沟通要备注“代公司付款”。否则,对方可能告员工个人,扯皮好几年。

  3. 欠钱一时爽,利息火葬场
    本案拖欠4年才被起诉,利息损失远超想象。真相:法律默认“逾期就该赔钱”,就算合同没写利息,法院也能按LPR加50%判。建议:资金紧张时,主动和对方协商延期(签个补充协议),比硬拖着强百倍!

小总结:做生意讲诚信,付款守时间。合同是“护身符”,证据是“护身符”,别等到被告上法庭才后悔。平时做好三件事:合同条款写细点、付款记录留全点、员工授权规范点——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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