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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质保金逾期支付违约金最高按LPR四倍计算 - 仙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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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5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6年7月31日,宜昌某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湖北某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某乙公司将仙桃梦里水乡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交给某甲公司施工,工程总价152万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20%定金;施工布线完毕验收后10日内支付30%;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45%;剩余5%质保金(7.6万元)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付清。合同还约定,若某乙公司逾期付款,需按工程总价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016年8月16日,某甲公司进场施工;2018年10月29日,工程验收合格;2020年1月8日,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152万元。期间,某乙公司支付了144.4万元,剩余7.6万元质保金一直未付。某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余款及利息(按LPR四倍计算,截至2024年10月8日为78,947.53元)。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某甲公司工程款7.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截至2024年10月8日为64,017.33元,之后以7.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6.8%计算至实际付清日);驳回某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即超出法院支持部分的利息主张)。

三、核心风险提示:质保金别拖,违约金可能“滚雪球”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容易踩的“大坑”:质保金逾期不付,违约金可能翻倍暴涨

最后提醒:建设工程纠纷90%源于合同漏洞或付款拖延。企业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提前把合同条款“打补丁”。比如质保金期限、违约金标准、验收流程,都要写得清清楚楚,别用“尽快”“另行协商”这种模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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