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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如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将依法支持-枣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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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民终54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2月24日,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与襄阳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向湖北某乙枣阳支行借款5000000元;期限12个月,从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借款用途:购原材料及日常周转;贷款利率:浮动利率,按中国某某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及浮动方式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中国某某银行2023年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增加135基点执行;若襄阳某甲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同日,张某、杨某与湖北某乙枣阳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张某、杨某为湖北某乙枣阳支行与债务人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张某、杨某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随后,湖北某乙枣阳支行按约向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5000000元。截止2024年1月20日,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对5000000元贷款的利息结清后未再还款。襄阳某甲担保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向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转账4024305.56元。减去以上襄阳某甲担保公司累计代偿利息24305.56元和本金4000000元,本案贷款至2024年4月8日,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尚欠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21600元、罚息10800元、复利155.56元。2024年2月20日,按照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贷款的年利率下调至4.8%。

法院最终判决:襄阳某甲有限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截至2024年4月8日为32555.56元;自2024年4月9日起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8%加收50%计算至还清之日),张某、杨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企业主张将逾期利率从7.2%调减为4.485%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利息课"。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不就是晚还几天钱嘛,利息能高到哪去?"结果一算账才发现,原本4.8%的年利率,逾期后直接跳到7.2%,一年光利息就要多付2.4万元!襄阳某甲有限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以为可以像谈生意一样"讲讲价",结果法院明确表示:合同写清楚的,就得按合同来。

为什么企业会陷入这种困境?

  1. 签合同时"大概看看":很多老板拿到厚厚一叠借款合同,只关注能贷多少钱、期限多长,对"利率上浮50%"这种专业表述一扫而过。就像买手机只问价格不看保修条款,出问题才傻眼。
  2. 误把"市场惯例"当"法律底线":企业以为逾期利率不能超过LPR的1.3倍(约4.485%),但法院明确指出:只要合同约定不违法,就按合同执行。就像租车时没看清"超里程费"条款,还车时才发现费用翻倍。
  3. 担保人"碍于情面"签字:张某、杨某作为保证人,以为只是"帮忙签个字",结果要对100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实中很多老板帮朋友担保,最后自己的房子车子都被执行。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签合同前算三笔账

重点盯住三个"小字"

担保不是"走过场"
如果要为他人担保:

  1. 查清对方真实还款能力(看银行流水比看营业执照靠谱)
  2. 在合同里写明"仅对本金担保"(避免连带利息责任)
  3. 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比如用设备抵押)
    记住:担保签字那一刻,你就成了"第二借款人"。

最后提醒:现在银行普遍采用"LPR+基点"的浮动利率,2023年LPR是3.45%,加135基点就是4.8%;但逾期后上浮50%,立刻变成7.2%。这就像开车——正常速度省油,但一旦超速被拍,罚款可能比油钱还贵。企业融资前务必把"限速标志"(合同条款)看清楚,别等到"吃罚单"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