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买方拖欠房款卖方有权追讨 - 阳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486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两被告系母子,原被告于2023年2月6日签订《商铺认购协议书》,约定被告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东投阳新太阳城·檀悦府”项目号楼号商铺,被告向原告支付认购定金20000元,并约定被告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及需缴纳的全部费用;被告不得以自身不符合贷款条件或银行原因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原告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被告已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月9日,原被告又签订了《太阳城商铺签约确认单》确认首付款360096元(未扣减定金20000元),按揭金额350000元。同日还签订了《东投地产特殊事项审批表》,被告石某在申请事由处写明:本人石某于2023年2月6号认购7期檀悦府栋号铺总成交价:710996元,现已交30%金额:200996元(不含定金),剩余20%金额14万至2023年2月21号交清,尾款50%金额35万至2023年12月31日前交清。原告阳新县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太阳城项目部在申请事由处加盖公章,被告石某签名确认。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购房款360096元,剩余350000元未付,经原告催讨无果,故而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石某、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阳新县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太阳城项目部剩余购房款35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550元。如果逾期不付,还需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买方拖着不交房款,法院照样支持卖方追回欠款。核心在于,只要合同约定清楚、证据扎实,哪怕买方躲着不出庭,企业也能打赢官司。对咱们企业来说,这可不是小事——房屋买卖中,房款收不齐,轻则资金链紧张,重则血本无归。
企业要特别注意三个风险点:
-
合同条款“糊里糊涂”等于埋雷:
本案中,原告赢在合同写得细!《特殊事项审批表》里连“2023年2月21日交14万、12月31日前交35万”这种时间点都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可现实中,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图省事,只写“尽快付款”“按约定支付”,结果一出纠纷,法院很难判。建议:签合同时,必须明确每笔钱的金额、具体支付日期、延迟付款的违约金(比如每天罚0.05%),千万别留模糊空间。 -
催款不留痕,打赢官司也难执行:
原告能胜诉,关键是因为他们保留了多次催款的证据——电话记录、短信、微信、律师函,样样齐全。要是光口头催,买方赖账时企业就哑巴吃黄连。建议:一发现逾期,立刻用书面形式催收(短信、邮件、挂号信都行),并截图保存。最好在合同里直接写明:“催款通知发到指定邮箱/手机即视为送达”。 -
买方“玩失踪”,企业别干等:
本案被告拒不到庭,但法院照样判他们输。可如果企业自己证据不足(比如合同缺签字、付款记录乱糟糟),缺席审判也可能败诉。建议:交易前简单查查买方底细(比如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签完合同定期对账,发现异常马上启动法律程序,别拖到“欠款变死账”。
一句话总结:房款不是“借出去就别要了”,合同写清楚、催款留证据、问题早处理,企业才能稳稳收钱。别等欠款堆成山才找律师,那时成本高、胜算低!
作为企业“法律管家”,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接地气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方案极高的性价比——您可先试用基础服务(如合同审核、风险提示),满意后再付费,绝不让您花冤枉钱。从签约到收款,全程护航企业安全经营,让法律风险提前“熄火”。选择专业支持,就是给您的生意加把“安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