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政府项目土地平整费用应以专业鉴定为准-长丰行政合同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121行初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2年12月28日,安徽某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通过长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落户于长丰县杨庙镇四树工业聚集区的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利用及环保循环经济项目。安徽某朋特公司在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因厂区内土地存在落差,因平整土地所产生的费用与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发生争议。本案在诉讼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了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案涉土地平整费用进行造价鉴定。鉴定意见:土地平整造价为364274.34元。
法院最终判决: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安徽某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土地平整费364274.34元。案件受理费6764元由安徽某朋特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表面上看是政府和企业之间"土地平整费该付多少"的争执,实际上暴露了企业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中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口头承诺难兑现,费用认定缺依据。
为什么企业输了官司还赔了诉讼费?
安徽某朋特公司认为:"政府当初答应我先垫钱平整土地,后面再报销",于是花了75万元找第三方平整土地。但当向政府要钱时,政府却说:"费用太高,不符合实际"。企业拿出合同和付款凭证,法院却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75万元的合理性。
法院为什么只认36万多元?关键在于:专业鉴定说了算!法院委托了专业机构重新测量计算,发现实际需要的土方量远低于企业主张的量。企业虽然花了75万元,但其中可能包含不合理支出、重复计算甚至虚高报价,这些在专业鉴定面前都站不住脚。
企业如何避免掉进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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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不如写得好"——把政府承诺变成白纸黑字
案例中企业吃亏在只有口头承诺:"杨庙镇让原告先行平整,费用再行结算"。但"再行结算"怎么算?标准是什么?全没约定。正确做法: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必须明确写入"土地平整标准""费用承担方式""结算依据"等条款。比如写明"土地平整费用以第三方专业机构测量为准"或"平整标准达到XX标高"。 -
"花得再痛快,凭证也要留齐全"——费用支出要有理有据
企业主张花了75万元,但仅提供了一份合同和付款凭证。如果当时能同步做三件事,结局可能不同:- 开工前请测绘公司做原始地形图(证明土地多不平)
- 施工中每阶段拍照录像+监理签字(证明工作量)
- 完工后立即做竣工测量(锁定最终数据)
这样就算政府不认账,也有完整证据链支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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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早解决,别等打官司"——别把小问题拖成大纠纷
企业从2012年投资到2019年才起诉,7年间多次协商未果却没及时固定证据。等打官司时,现场早已变化,只能靠回忆主张。建议:遇到费用争议,第一时间发书面函件(保留邮寄凭证),要求政府在30日内确认,否则立即启动鉴定程序。
特别提醒:政府项目≠稳赚不赔
很多企业认为"政府引进的项目,政府肯定会兜底",这是最大误区!本案中,长丰县政府文件确实规定"招商项目内土地要平整",但没说具体标准和费用上限。企业误把政策导向当合同承诺,最终自担风险。记住:政府的红头文件不等于企业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落实到双方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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